2020年,福海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宝安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依法治区办的指导下,按照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宝安区2020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宝安区2020年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精神要求,紧紧围绕全街道发展大局,努力提高法治工作水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切实抓好推进制度建设、行政决策、行政执法、依法接受监督、依法行政保障等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促进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确保街道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我街道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法治建设工作。全面系统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宪法知识列入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和街道领导班子会议学习内容,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统领福海街道法治建设工作,确保街道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
(二)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街道党工委把基层法治建设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依法治国理论,打造高品质综合环境的重要举措。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街道专门成立了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社区也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同时配备了法治建设联络员,构成了在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全体联动、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为街道的法治建设提供了一个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创建工作汇报,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判,部署辖区法治创建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每季度有工作例会进行研讨部署,年终有检查考核。
(三)以民主、公开、公正、便民为核心,不断优化法治环境,有力推进法治工作建设。
1.完善重大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规定,强化程序的刚性约束。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在重大事项决策和重大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中,主动提请法律顾问介入,让律师参与,确保各项决策的合法性,推动各项重大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如在处理塘尾社区居民要求股份合作公司股东身份及分红纠纷时就充分听取了街道法律顾问和社区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
2.预置法律审查,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制定《福海街道党工委会议规定》《福海街道合同管理办法》《福海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办法》等制度,将合法性审查设为行政决策的前置程序条件,确保相关工作的主体、程序、手段、法律文本等都符合法律要求;街道签订所有合同都必须进行法律审查后,方可上报党工委会议研究。截至11月24日,我街道共出具审查法律意见书1573份。
3.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安监办、执法队等有关执法部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操作流程,健全行政执法的记录和公示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4.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发挥街道人大代表监督作用,选择若干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组织人大代表就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青少年学生保护进行调研,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法治建设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5.全面推进便民政务建设。坚持做好政务、党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在福海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全面公开办事事项、办理条件依据、办事程序、办结时限等内容,同时不断优化便民服务中心环境,改进服务模式,缩减办事时间,提高服务效率,先后获得了宝安区“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和“党员服务示范岗”等荣誉称号;二是将各部门工作人员信息、岗位职责、服务指南等在办公场所公开;三是在办事处和各社区设立党务、政务公开栏,定期公开财务收支、经济发展、民政优抚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四是推进政府服务便利化,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四)加强法治社会建设,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1.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结合福海的实际,深化“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建设和推进辖区的7个社区民主法治社区建设,拓宽辖区群众、外来劳务工参与社区管理的渠道。利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时机,重点解决社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强化宣传引导和摸排调查等方式,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共破获刑事案件218宗,刑事拘留312人,查处行政案件793宗,行政拘留681人,行政罚款365人,打掉各类团伙23个118人。
2.建立“调解+司法确认+赋强公证”联动机制,积极做好宝安区“三调联动”试点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各级调委会的功能作用。较大案件由街道牵头、普通案件由社区党委牵头,充分调动专职调解员、社区驻点律师及法律顾问参与矛盾纠纷调处的积极性,加强管理考核,将调解案件数和成功率作为考核评价的核心内容。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613宗,成功调处1603宗,成功率99.38%,涉案人数3911人,涉案金额2113.43万元。其中,劳资纠纷77宗,损害赔偿纠纷1097宗,交通事故责任纠纷2宗,其他纠纷437宗。二是加大“调解+司法确认”工作力度,大力引导符合条件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安排专人对接福永法庭,开辟司法确认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服务,共完成人民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40宗。
3.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建设。在街道办事处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7个社区分别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保障街道和7个社区都配有1名法律顾问,把街道法律顾问和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落到了实处。累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48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3247人次。
4.完善特殊人群管理帮教工作。做好问题青少年、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涉毒人员、涉邪教人员、精神障碍患者等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帮扶工作,逐步引入社工和志愿者参与的工作模式,对辖区内的特殊人群做到情况清、底数明、管控严、服务好。
5.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2020年我街道继续贯彻实施“七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机制,切实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效果。2020年度,在继续坚持上法制课、设点咨询、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挂图等形式的基础上,积极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移动通信等普法形式送法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98场次,累计受教育群众超过10万人次,重点宣传了宪法、民法典、平安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防疫法律知识、网络诈骗、劳动保障、安全生产、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妇女权益保护、人民调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了对公职人员、青少年学生、企业员工和居民的普法教育,引导他们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依法履行义务,增强了居民的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营造了浓厚法治氛围。
6.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加大对法治文化公园的投入建设力度,把立新湖公园建设成法治主题公园,让居民在休闲健身过程中感受到法治文化,接受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教育;在各社区居委会办公楼,也建设了一系列的法治文化景观,法治文化氛围得到极大的加强。2020年10月,街道普法办组织各普法成员单位联合市监所,举办了以“守住钱袋子 护住幸福家”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用快板、小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醒广大居民远离非法集资,积极参与打击非法集资活动,让居民在潜移默化中对法律知识有了更加直观更深刻的了解。
7.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关于防疫工作各项要求,落实关于加强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若干意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疫情防控,有序推进复工复产。
二、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0年度,我街道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存在个别部门和人员认识不够,认为法治建设与自己部门无关,未形成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合力;二是基层法治队伍建设存在短板。法治体系普遍没完全建立起来,人员配备少,存在身兼多职现象;三是行政决策机制及制度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四是机关干部法治能力尚待提高。不少执法人员并非法学专业毕业,也没有政法从业经历,工作中法治意识还不够强;五是法治宣传工作有待完善,未严格落实“谁执法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责任机制,个别部门没有正确认识到自己部门的普法责任,造成普法力量薄弱;六是普法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创新,研究开展有新特色的普法活动能力有待提高,普法的针对性、时效性、实用性有待增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积极发挥带头表率作用,利用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班子会等契机,学习法律知识,在全街道树立信奉法律、崇尚法治的理念,增强法治意识。在协调条线工作及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街道与广东坚果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聘请专业法律顾问,重大项目合同、协议文本由法律顾问审核,在处置重大事件时,听取律师意见并请律师全程参与。依法配合法院的审判活动,2020年度发生的2宗行政诉讼案件,街道办事处主任均出庭应诉,并积极配合开展释法明理工作,最终案件以对方撤诉审理终结。坚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依法协调、重要任务亲自依法依规督办,会同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及时提要求、及时督促,切实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积极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四、2021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努力完善政府决策机制。力求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将社会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真正落到实处。
(二)总结“七五”普法规划成效,高起点谋划“八五”普法规划。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开展普法工作,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城市管理治理问题。组织开展主题鲜明的专项法治宣传活动,结合解决查处违法建筑、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重点难点问题的法律法规实施工作,围绕春节、“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五一”劳动节、“6·26”国际禁毒日、“11·25”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和法律颁布日,开展“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法治宣传的计划性、持续性。
(三)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街道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针对社区管理和建设的特点,加强调查研究,加大宣传力度,把依法行政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有机结合,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
(四)增强公务人员服务意识,提升服务素质。加快推进建设“一门式、一网式”综合服务平台,尽早实现一个门、一张网办事,管住管好政府服务的进出两端,给市民办事带来方便。
(五)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过程及记录归档。根据有关要求,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单位的监督与指导,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的记录和归档,提高适用法条的准确性,提升案件办结率。
(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增强吸引力,扩大影响面,突出互动性。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打造“阳光”福海。行政执法单位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行政执法依据、执法职权、执法程序、执法结果依法公开。
(七)进一步推动“三调联动”试点工作。发挥基层调解力量,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建立“调解+赋强公证”衔接机制,为调解达成的协议书办理赋强公证开通绿色通道。
(八)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及调解队伍建设。深化“大调解”机制,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推动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联动联调,构建预警、预防、调解、处置全方位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作用。
(九)强化法律服务,进一步开展法律维权和保障工作。针对疫情及国际经济环境影响,导致企业经营困难,进而拖欠员工工资或者倒闭等劳资纠纷情况,提前做好预判及宣传工作,引导企业员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与司法所、劳动办、工会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互通消息,避免发生群体性违规讨薪事件;司法所继续做好街道法律参谋角色,为街道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保障;深化“律师进社区”工作,完善法律服务网络。
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办事处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