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加强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2020年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2020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推动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建立以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机制,形成良好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我局切实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定期专题研究部署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制定。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宝安区科技创新局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出台流程。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协调工作机制,认真做好我局起草各类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涉及其他部门的我局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文件实施情况,定期对区级、我局两个层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及时对社会公布。严格执行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按照全区统一要求,认真做好我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报送备案等工作的执行力度。
2、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区关于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精神和《宝安区科技创新局行政决策规则》,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健全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机制,确保行政决策无违法和违反上级政策、规定的情况。2020年我局《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按要求向我局党组报告、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听取公众意见、进行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征求相关单位意见,且严格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法制审查程序,保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合规。
(三)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政务服务,推动政务信息公开。
1、健全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我局聘请了专门法律顾问,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办理、重要的法律文书或合同和相关涉及科技的招投标、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合法性咨询和把关等工作,积极防范行政行为的法律风险。
2、加强和改进政务服务。我局详细梳理相关服务事项,积极汇总上报各服务事项的材料清单、审核要点、表格样表等资料,加强和改进政务服务,实现行政服务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真正做到 “一窗通办”。在申办环节重点规范受理范围、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要素内容,依法科学合理减少申请材料,消除模糊语言、兜底条款,为群众办事提供清晰的指引。在受理环节重点明确受理条件及其裁量标准,大幅压减自由裁量空间,减少群众重复提交申请和到现场办理的次数。推进审批部门开展审批流程再造,从方便群众办事的角度出发,通过部门信息共享等手段,减少审批环节,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3、全面推动政务公开。今年以来,我局继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宝安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 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通过宝安区科技创新局网站、报刊等方式,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不断完善宝安区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拓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四)加强法制学习,推进内部监督机制。
1.落实学法用法制度。为切实提高全局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强化依法行政责任意识,一是领导小组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遵守党章党纪,依法依规开展各项科技工作,切实树立依法依规办事的良好意识。二是坚持和完善机关学法制度,利用专题培训和讲座、干部教育在线、邀请局法律顾问开展法律知识专题讲座、研讨和自学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全局干部职工的科技创新法律法规、法治理论、科技政策等知识培训力度,提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创新、推动工作发展的能力,促进依法行政。2020年,我局积极学习上级关于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并多次开展关于民法典、国防法等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2.完善内部监督。推进内部监督与问责机制体制化,深化对行政权力的制度和监督。一是严格抓好权责清单管理。严格落实《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加强对全局权责清单的管理,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不定期对全局梳理行政职权运行情况,对纳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调整的行政职权事项及时调整,并对外发布,保证行政权力运行依法、规范和阳光。二是严格落实行政监督。作为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严格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和社会监督。认真做好人大、政协提出的议案、建议、提案的回复,注重发挥群众监督、新闻监督以及网络舆论监督的作用。不断加强机关内部廉政监察、效能监察,进一步完善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二、2020年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0年我局虽开展了多次法律法规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但活动形式不够丰富,主要以宣读、书面等形式学习,导致学习不够深入,效果有待提高。后续我局将继续加强各项法治宣传教育,丰富学习形式,有效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培养规范化与逻辑性较强的处事方式,在日常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办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提高依法办事水平。
三、2020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责任情况
2020年,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办发〔2016〕71 号)、《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粤办发〔2017〕15 号)部署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积极主动作为,率先垂范,紧密结合实际,把法治建设贯穿到工作的每个方面和每个环节,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完成了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四、2021年工作重点计划
为扎实深入推进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法律法规政策,完善科技工作机制和各项制度,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意识,切实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服务社会的水平。主要思路如下:
(一)继续加强制度建设。结合部门职责和工作实际,梳理现有内外部事务,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推进各项业务规范化管理,增强办事人员的责任意识,确保各项工作和任务有责任、有举措、有人抓、有实效。
(二)深化法制学习。建立常规学习制度,加强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强化依法按规办事意识。积极组织学习讨论各级各地方新出台科技政策,汲取先进管理服务经验。组织专家讲座或研讨会,及时掌握科技前沿信息,提升个人理论和业务水平。
(三)加强内部监督。加强对行政行为合法合规的监督,切实推进行政事务法律审查,确保管理服务过程中各项行政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