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目标,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一部署,扎实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服务新发展格局,稳步推进法治城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深化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政治引领,始终把政治学习放到首位,制定第一议题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举办主题教育读书班7.5天,组建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打造“律司课堂”党建品牌。2023年至今,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16次,专题党课13次,“律司课堂”5场次,覆盖党员干部、律师、公证员等800余人次。制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深入领会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根据宝安区司法局2023年重点工作以及政法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明确责任任务及完成时间表,做实做好各项重点工作。
(二)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推动法治深圳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守正创新,勇毅前行,增强打造更高水平法治政府的责任感,紧迫感。紧扣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七届七次全会、区委七届五次全会等要求,高质量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做好法制审查、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深化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大力推进企业合规建设,致力于推动法治深圳建设。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局主要负责同志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定期组织召开局长办公会、党组会等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研究推进各项重点事项,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同时结合工作实际,运用讲授专题党课、谈心谈话、指导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多种形式提升全局党员干部对于法治建设工作的思想认识,强化对干部尤其是年轻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是深入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工作。(1)开展法治深调研课题4项,深入查找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存在的短板及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2)落实学法工作,组织双月学法6次,组织全区3000余人次参加学法考试,参考率优秀率均在98%以上。(3)加强依法治区委及其办公室建设,强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协同推进作用;完善“法治宝安建设”绩效考核考评指标及考评机制,强化考评结果运用。
二是着力建设法治政府。(1)履行政府法律参谋职责,全程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产业扶持政策等领域制度建设,为重点信访案件处置提供法律支撑;进一步完善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流程,起草制定《宝安区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要点指引》,拟于12月正式印发实施。(2)确保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有序进行,2023年共办理复议案件602宗,已审理办结(含旧存)450宗,经矛盾多元化解工作后当事人自愿撤回申请122宗,同比增长90.6%;进一步加强与市司法局的协调联动,做好涉区政府复议案件的沟通协调、答复解释、说理论法等工作。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69宗,共审结107宗;梳理汇总全区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情况,通过发出复议建议书、召开复议应诉工作约谈会等方式,推动各责任单位自查存在问题并整改。2023年,共制发复议建议书3份,复议意见书2份,召开约谈会1次,专项通报1次。(3)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专题培训,举办法治政府建设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在全市率先印发我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指南》,为各单位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供重要参考。(4)深化综合执法改革,编制《宝安区行政执法通用指引(进阶版)》;组织开展执法证件申领培训考试和街道综合法律知识专项培训工作;严格落实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全面铺开“直播式”执法活动;充分发挥“双系统”平台,将数据管理及执法案卷评查纳入“法治宝安建设”考评,以评促改。
三是持续打造“企业合规示范标杆城区”。(1)深化企业合规制度建设。印发《宝安区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指引(试行)》等制度文件以及重点领域合规建设指引,编制24例宝安区行政合规典型案例。(2)推动行政合规实践。2023年,行政合规方面,全区从轻、减轻、不予处罚案件2270宗,涉及金额7631万元;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案件共152宗,减免金额达3328万元。(3)我区创新打造“五位一体”企业合规建设示范区宝安样本已被市评为“法治政府建设优秀项目”并报省参评;已有来自36家企业的57位学员通过企业合规官考试。
四是继续书写“枫桥经验”宝安篇章。(1)正式下发《宝安区推进调解综合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实现调解组织全覆盖,建设全省领先的全链条闭环式智慧调解平台“i调解”。(2)开展调解员等级评定和第二批陪审员选任工作,截至目前,我区已有41名三级人民调解员,14名四级人民调解员;在全市各区中率先完成了591名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的筛选和公示工作。(3)推动三类调解工作,今年我区人民调解受理总数21864宗,调解成功21602宗,成功率98.80%;行政调解受理总数291宗,调解成功223宗,成功率76.63%;司法调解诉前联调收案41729宗,调解成功14237宗,成功率34.12%。
五是纵深推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1)高标准制定出台《深圳市宝安区促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亮出4个方面共12项“真金白银”的具体举措,成功引进3家“龙头”律所。(2)落实律师行业能力提升和社会服务,组织开展湾区律师—逐光计划、“律司课堂”等品牌活动;推进我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特色工作。2023年,全区社区律师值32860天次,共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服务31772件、免费法律咨询服务19369人次,参与法治宣传或法治讲座1769场、人民调解工作2995宗,提供法律意见1534宗,协助提供法律援助69宗。
六是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1)做实做细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受理法援申请,全年共提供法律咨询14267人次,处理法援案件12585宗,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约15596.86万元;开展法援案件第三方质量评估工作,评估结果为优秀率52%,合格率100%。在区检察院、区法院等相关部门设立法援值班窗口,与区人力资源局、区残联等部门建立法援协作机制。(2)大力拓展全区公共法律服务覆盖面。在国际会展中心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点,组建会展法律服务专业团队,为参展企业提供法律咨询。设立深圳市首条知识产权、涉外公共法律服务咨询热线,组建涉外法律咨询、知识产权保护专业志愿服务团队。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不足和成因
本年度我局对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问题全面改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也存在薄弱环节。一是法律意见的质量仍需提升。在对区委、区政府的一些重大、复杂、涉及面广、法律关系复杂的重大决策、重点项目、重要合同提供法律支持时,由于相关工作人员数量较少但任务较重,出具法律意见的质效还存在不足,需进一步提升法律素养和法制审核能力,提升法律意见的含金量并加强主动靠前的服务意识。二是行政复议工作专业化、信息化程度不够。虽在2023年新招录1名公务员作为办案人员,但因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带来的复议案件类型多样复杂,人案比例严重失衡的矛盾仍十分明显。目前并未设置独立的接待室、收案室、调解室等行政复议办案场所,仅开通了咨询邮箱和咨询电话,复议案件受理渠道的信息化水平不高。目前正与区政数局加强,尝试在“i宝安”平台增加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模块,工作仍在推进过程中。三是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机制不够完善,街道综合执法权责欠清晰,存在执法职权交叉,边界模糊等情况,综合行政执法程序、文书等方面欠缺有效指导;街道行政执法队伍力量比较薄弱,一线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相对薄弱;街道综合执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效果不够显著,还存在流程不完善、数据不互通等问题,直播式执法等方面还缺乏常态机制。
三、法治政府建设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完善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一是扎实推进区委巡察反馈整改“后半篇”文章,不断深化主题教育学习成果转化,努力塑造“律司课堂”党建亮点品牌,争创五星支部。二是落实法治建设领域重要问题、重大改革的统筹协调制度,健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定期会议、工作协调等制度机制。三是部署开展法治建设“四级同创”,深入推动实施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巡察监督等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
(二)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一是以合法性审查为主抓手,深化法律顾问保障工作,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更加严格的法制把关,提高我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二是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健全复议工作情况通报机制,畅通网络受理渠道,探索复议队伍建设新方向,健全复议案例指导。三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督促各部门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持续开展综合执法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优化企业合规建设工作。一是完善企业合规管理体系,组织编印宝安区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等参考资料。二是加强企业合规相关培训,通过区合规管理信息平台发布行政合规指引、合规示范案例等方式指导企业开展合规建设。三是继续协调推动湾区企业合规示范基地建设,探索建立“信用+合规”园区机制,发布全国首个信用合规园区创建地方标准。
(四)丰富“三调联动”机制。一是深化联动机制,联动相关部门精准化解各类纠纷,提高各领域调解专业化水平,加强各领域调解业务培训。二是建立商事调解组织备案制,将商事调解业务数据纳入“i调解”,并建立商事调解从业人员名单管理机制。三是升级“i调解”功能,实现一网统管、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商事调解在线服务、全流程管理和大数据管理。
(五)落实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一是全面落实律师行业专项资助政策,加大政策宣讲力度,吸引联营律所在宝中落户。二是加强青年律师及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青年律师竞争力。
(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量。一是探索公共法律服务进商圈,加强对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督指导。二是启动2025-2027届法援律师选拔工作并组织法援业务培训,修订完善现有法援业务管理制度,加强与区检察院、区残联等单位间的联动,推进各项协作机制做深做实。
深圳市宝安区司法局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