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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2-12-19 17:26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国家、省、市、区工作部署,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一是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精心谋划好、精细组织好、扎实推动好、全力落实好。二是组织各党支部全体人员集体收听收看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直播,认真聆听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准确宣传解读党的二十大精神,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取得成效。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制定《2022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共开展“第一议题”学习45次;二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城管党员学习日”“党员初心日”等制度。今年以来,共开展城管党员学习日163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45次,参加党员共1625人次;讲党课52次,参加党员共859人次;开展初心日活动12次,参加党员共198人次

  (三)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情况。通过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坚持支部、班子学法制度、法律培训制度,大力开展法律知识全员培训,对2022年新修订的《深圳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深圳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干部、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系统学习培训,有效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

  (四)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2022年,局主要负责人有效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全局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区委依法治区办2022年工作要点,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引领指导作用。局党组定期开展学习、局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和专题辅导讲座,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作为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重要学习内容之一。通过局长办公会专门听取年度法治政府报告,局主要负责人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专题部署会,统筹部署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加强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局主要负责人依法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依法履职情况。开展2022年局主要负责人及其班子成员“述法”工作,将局主要负责人及其班子成员的法治建设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区委依法治区委进行报告,推动述法工作常态化。三是着力提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全年开展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讲座4次,组织全局业务骨干120余人参加城市管理和执法综合法治专题培训。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单位全体公务员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100%,优秀率100%。

  (五)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一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全面推广“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共有20个“马上办”,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广东政务服务网,实现100%“网上办”“一次办”。推行“跨省、省内通办”服务,实现20余个事项异地通办。推出“不见面审批”事项20项、“无感申办”事项4项、“秒批”事项4项。二是健全权责清单管理机制。对 20项政务服务事项规范管理,对政务服务事项实施动态管理机制,推进审批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确保清单之外无审批。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推进区重点项目、固投项目、土地出让项目落地,实行提前介入、容缺受理、同步推进、优化流程、压缩时限等措施,对水电气等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绿化审批实行在线并联审批和告知承诺制,压缩审批办理时限至1个工作日,提升审批办理效率。通过“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宝i企”平台办理企业服务诉求共10宗,均获得企业的满意评价。

  (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完善。建立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加强对所有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加强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合行政处罚法等新修订情况,开展执法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

  (七)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一是全面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定并公布宝安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全面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程序。二是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作用。局法律顾问参加工作会议100余次,审查重要合同和重要文件等法制审查类项目500余件,为重大项目建设、重大决策、历史遗留问题和突发事件应对提供法律支持,全面防控政府法律风险。

  (八)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持续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部门间协同联动机制和会商机制。根据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要求,结合宝安区实际,研究制定并以区委依法治区办名义印发《深圳市宝安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会商制度》《深圳市宝安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线索移送制度》《深圳市宝安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协同联动制度》《深圳市宝安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管理制度》《深圳市宝安区街道综合执法督察制度》。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加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和指导。制定《宝安区综合执法业务指导专班工作方案》《宝安区2022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工作方案》《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度街道城管综合执法业务培训方案》,开展“情景式+授课式”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培训,2022年参训人员共计400余人,培训时长达3200余学时。三是推进街道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制定《深圳市宝安区城管综合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管理规定》《宝安区2022年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工作方案》《宝安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大练兵训练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提升我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执法规范、服务热情”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九)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全部及时答复,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100%。主动公开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设置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箱,及时处理并反馈投诉信息,接受公众监督。二是自觉接受检察、司法监督。2022年共新增发生行政诉讼案件3宗,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2宗,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共收到检察建议书2份,到期回复率100%。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多渠道多媒介公开政务信息,积极畅通投诉渠道。

  宝安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包括领导干部法治水平还有待提升,城管领域法治宣传还不全面,相关制度体系还不完善等。

  二、法治政府建设下一步工作安排

  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以不断提高法治政府水平为目标,固强补弱,积极创新,实现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统筹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继续加强部门间协同联动机制和会商机制,实现各行业主管部门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全面指导、培训和监督,提升基层执法能力水平,推进规范文明执法。

  (二)强化行政执法队伍“五化”建设。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执法规范、服务热情”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开展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系统纪律作风教育整顿,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肃工作纪律。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明确城管普法宣传工作责任,丰富普法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建立对领导干部学法考核机制,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的法治宣传辅助指导作用。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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