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区发展改革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工作部署,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各级法治政府建设部署。一是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研究拟制《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制定贯彻落实具体举措,把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转化为推动宝安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局主要领导带头宣贯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党员干部认真研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法治读本,督促党员干部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履行主要领导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局党组和主要领导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发展改革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按照《深圳市宝安区2022年度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安排部署推进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严格落实领导“述法”要求,认真落实《宝安区委依法治区办关于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年终述法工作的通知》,局主要领导带头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法工作内容,切实将法治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三是统筹推进法治机关建设,通过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发改党建讲堂等形式,开展《行政处罚法》《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实施办法》等新修订实施的法律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大力提升干部法治素养。组织干部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及任职法律知识考试,2022全局干部参考率和优秀率均为100%。四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节能宣传周、世界粮食日等系列普法活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节能减碳、爱粮节粮等宣传工作。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贯彻落实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一是严格实行科学民主合法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开门决策、依法决策,不断完善决策机制,切实履行法定程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同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一把手”末位表态要求重大事项议事规则。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起草完成《宝安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关于延长〈宝安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范围内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规定〉有效期的通知》,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按要求履行征求公众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布、发布政策解读、备案等程序,并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在各环节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印发《宝安区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重点任务清单》,通过深化企业合规建设、建设更加公平的市场秩序、完善市场监管机制等工作不断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建立落实企业服务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企业服务水平,实现亲清政企服务平台企业诉求跟踪服务,企业提出的问题或困难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双公示”数据报送工作机制,2022年主动向社会公示22条行政许可信息,1条行政处罚信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实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二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全体公务员参加执法培训考试,目前已有6人通过执法考试,正在按程序申领执法证;完成现有5名执法人员的全国统一执法证换发工作;邀请广东中熙律师事务所律师做行政执法专题培训讲座,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三是依法接受群众监督,按照相关规定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布执法投诉监督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双随机、一公开”两单一库及年度检查结果等重要信息,保持沟通渠道畅通,及时掌握群众反馈意见。在区委依法治区办指导下,依法开展调解工作,成功撤销1宗行政复议案件,今年以来无涉及行政诉讼事件发生。
二、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2年,我局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不少差距,如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增强,未配备专职的法治岗位人员;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升,新增业务的执法流程仍待梳理完善;普法宣传形式形式单一、平台不足。对此,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机关建设。
(一)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标准指引,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培训和执法资格考试,充实执法队伍。
(二)营造良好的普法氛围。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利用节能宣传周、世界粮食日、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
(三)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深化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规范做好信息依申请公开和行政执法公示工作,积极办理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畅通信访渠道,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促进依法行政。
专此报告。
(联系人:黄俊豪 29998714)
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