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街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深圳市宝安区2022年“法治宝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总体要求和省、市、区工作部署,创新思维,完善机制,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依法行政组织和领导保障。一是谋划工作要点,部署重点工作。街道党工委书记亲自部署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并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街道工作的重要位置。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新任务,研究制定落实“法治宝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任务分工表,明确10项重点工作任务,划分重点部门的责任分工。二是加强工作指导,开展专项督查。组织召开新桥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议,督查工作进展情况;通过实地走访、查看工作档案等形式,进行专项督查指导,不断提升工作质效;强化部门联动,各部门配备专项工作联络员,负责协调落实本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切实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落实街道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及备案制度,全面推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统一查询制度,并落实规范性文件立卷归档,确保规范性文件内容和形式合法依规。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2022年省、市、区工作部署,配合区按时完成规范性文件的梳理、清理工作,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
(三)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程序。按照《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工作指引》,规范街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归档和档案管理工作;二是充分发挥街道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制定《新桥街道公职律师管理制度》,规范公职律师队伍管理。认真贯彻《新桥街道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落实事前决策把关,事后纠纷解决。今年以来,街道法律顾问室专职律师对街道具体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828份,其中审核合同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书541份,对其他具体事项出具287份,为街道重大事项、突发事件、矛盾纠纷化解等问题提供法律支持,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落实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研究制定综合行政相关执法事项纳管工作方案,指引职能部门更规范、有效地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房屋租赁、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等纳管工作。今年以来,街道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57宗,共计罚款232905元。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照《广东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三个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保障执法过程合法、执法文书规范、执法案卷完整,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是畅通执法举报投诉渠道。通过放置执法投诉举报箱、公布电子邮箱和热线电话等方式,拓宽执法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并反馈投诉信息,杜绝行政执法不作为。
(五)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一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全面开通街道八个社区综合窗口通办业务服务点,并安排窗口工作人员参加深圳市政务服务“全市域通办”系统操作培训,提升服务水平。本年度,累计业务总量146878件,综合发证20811件,网厅22204件。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2022年新桥街道领导挂点服务企业工作方案》,每月安排领导挂点服务企业工作;不断完善企业诉求解决流程,形成收集诉求“多渠道”,分拨诉求“三层级”,处理诉求“三日毕”,结果反馈“一闭环”;组建“企格员”队伍,分五组按社区划分片区服务规上工业企业441家,做到信息“秒掌握”、政策“秒推送”、诉求“秒提交”、问题“秒回复”。截至目前共走访企业1282家次,累计受理企业诉求404件,已办结404件。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2022年,接到区委区政府分配办理的区政协提案41件,均为会办件;收到人大代表建议59件,其中主办件1件,承办件1件,分办件3件,会办件54件;均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答复率为100%。二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检察监督。依法配合法院审判活动,本年度,涉及街道行政诉讼案件1宗,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案件1宗;收到司法建议书1份,已在规定时限内落实并反馈。三是强化审计工作。加强内部审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今年以来,对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审议议题出具意见230余份;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33个股份合作公司法定代表人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问题整改,有效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今年以来,街道通过网站公开政府各类信息共313条;共收到网民信件481份,均在规定时限内答复,解决率达100%;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21条,并按规定在期限给予答复;发布政府工作有关报道1305条;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化透明化,有效接受公众监督。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印发《新桥街道行政调解工作指引(试行)》,设立行政调解工作室,以“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辖”为原则,落实行政调解责任;今年以来,受理各类行政纠纷43件,成功调解42宗,成功率97.67%;二是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今年以来,街道各人民调解组织受理纠纷共1764宗,成功调处1761宗,成功率达99.83%;街道政法领导、司法所所长牵头调处矛盾纠纷6宗,妥善化解涉诉纠纷;三是做好信访处理工作。落实领导包案,成立领导小组工作专班,严格落实“五包”“三问”,有序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处置、重点人员稳控、社会面防控以及信息报送等相关工作。今年以来,街道群众来访接待大厅共接待群众来访226批474人次,受理群众网上信访1591宗,化解1572宗,化解率达98.80%。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一是组织领导干部集中收看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直播,聆听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街道党工委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二是依托“学习强国”APP平台、LED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微信群等媒介强化学习,并举办“学习党的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线上知识竞答活动,让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人心。
(二)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街道党工委将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与学习内容;坚持带头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等,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部署我街道贯彻落实工作。今年以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活动52次。
(三)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情况。一是组织街道领导班子专题学习202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反有组织犯罪法》,切实有效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抵御风险能力。二是组织社区、学校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以案释法学习活动,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四)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宪法法律,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通过讲座培训、班子联席会议学法等形式,认真贯彻学习《国家安全法》《反有组织犯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发挥学法用法先行示范作用。落实全省国家工作人员2022年度学法考试任务,街道全体公务员积极参加学考活动,年度参考率、优秀率均达到100%。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年终述法工作,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及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个人年终述职报告。
(五)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带头做好系统内普法,深化法律“五进”普法宣传。今年以来,深入机关、社区、企业、学校等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93场次,派发法治宣传资料1.3万余份。积极开展四项法治创建工作,定期维护大钟山平安法治主题公园,加强户外普法宣传设施建设,今年我街道万丰社区获评2022年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水平还较为薄弱,存在执法数据管理不及时、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二是“谁执法谁普法”力度有待加强。执法与普法有效衔接仍然不足,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够充分。普法形式相对单一,普法精细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四、法治政府建设下一步工作安排
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固强补弱,积极创新,实现我街道法治政府建设新突破。
(一)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托“一平台双系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数据管理,确保执法案件信息全面、及时纳入监管。加强街道执法队伍建设,建立考核制度,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日常业务、工作纪律等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
(二)强化行政调解工作。以“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辖”为原则,落实行政调解责任,大力宣传行政调解工作,积极引导人民群众通过行政调解理性合法解决行政纠纷;对涉及行政争议案件,进行事前调解,做到“能调则调、应调尽调”,尽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诉前,有效预防、减少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创新普法载体与普法形式。实现由“传统模式”向“新兴载体”转变,在运用横幅、标语等传统宣传模式基础上,积极利用群众诉求服务中心(站)、微信群、朋友圈等媒介开展普法教育,内容贴近百姓生产生活,实现由“单向宣传”向“双向互动”转变,注重与公众的互动,做到通俗易懂、简单易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