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深圳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我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用更高的标准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统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具体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制定我局具体落实措施,印发《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2.进一步优化城市更新审批权限和审批流程。依法依规履行好“强区放权”授权、委托职能,规范有序推进宝安区城市更新工作。制定《关于调整宝安区城市更新工作委员会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优化城市更新审批权限和审批流程的通知》,优化审批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审批服务效能。
3.加强信息公开,促进行政行为规范化透明化。严格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充分运用数字信息化手段进行线上信息发布。截至目前,我局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和媒介,公开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等各类政府信息共157条;接受EMS邮件申请、网页申请、现场申请等途径申请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共34宗,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4.依法依规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的动态变化和要求,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按时反馈清理工作结果。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我局始终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突出位置,将学习安排计划纳入年度法治工作安排,常抓不懈,常学常新,学以致用。
1.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活动。通过网上系统、专题讲座、局内部会议等多种学习形式,开展法律知识、党内法规等培训强化法治观念,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2.组织开展各项培训工作。采取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推动普法宣法,不定期组织我局工作人员参加法律法规、行政执法等专题培训,今年以来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信访工作条例》以及城市更新政策等专题培训;按照区司法局统一工作安排,组织我局在编人员参加宝安区2022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保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三)加强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党政主要负责人主动带头学法守法,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首要内容;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城市更新、土地整备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2.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构,细化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各成员职责,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及时研究解决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四)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更新整备工作实施
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
一是严格执行局内议事规范。我局党组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议事规范》,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重大决策经充分协商集体讨论决定,对行政处罚和重大项目审批实施集中讨论制度,保障决策科学、民主。
二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管理,认真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我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2022年度我局3个重大行政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所有重大行政决策按要求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落实《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工作指引》,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三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力度,对重点业务、重要合同及其他重大事项把好法律审核关。截至目前,由我局法制科、法律顾问审查各类合同共41份,出具有关法律意见132条。
四是健全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制度。目前,我局共有2名公职律师,同时聘请了具有多年城市更新从业经验的资深律师及其团队作为我局法律顾问,为我局在行政决策、行政执法、信访维稳、诉讼复议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难点提供指导及解释,保障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执法公正。
2.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程序化。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工作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等清单。为便于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确保依法规范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制定《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行政处罚工作规则》,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建设。
二是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及时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信用宝安平台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同时畅通执法投诉渠道,设立行政执法投诉箱,并通过政府网站公布电子信箱、行政执法投诉电话、通讯地址等,保障社会监督渠道畅通。
3.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等。
一是加强与行政案件管辖法院沟通联系,及时提交应诉材料,积极履行出庭应诉义务;听取审判机关对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主动化解行政争议。截至目前,我局处理行政诉讼8宗,无败诉。
二是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处理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因1宗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请区政府行政复议,复议决定为维持原行政行为。
三是依法依规开展信访工作。落实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制度,及时处理信访诉求,及时规范办理区信访局转办、交办的信访案件共5318宗。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普法宣传工作缺乏创新。由于城市更新、土地整备领域涉及法律规范众多,业务专业性强,服务对象范围广,对外以政策宣讲为主的普法工作形式稍有局限,不利于基层群众全面了解并理解相关政策规定。
(二)行政执法力量有待加强。2021年3月实施的《深圳市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第六章首次对有关城市更新法律责任问题进行了专章规定,从法律层面弥补了相关空缺,同时将有关行政处罚权赋予我局行使。自“强区放权”以来,从我局成立伊始一直以行政审批为主要工作职责,未曾行使相关行政处罚权,行政执法力量较为薄弱。
三、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行政、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
(一)提高思想站位,夯实思想根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组织实施、亲自督办检查。增强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坚决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二)健全监督体系,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从严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做到执法问题实时监测、实时预警、实时纠正。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继续做好执法人员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积极主动接受司法机关监督,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让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审批工作最大限度在阳光下运行。
(三)强化政策宣传,筑牢理念根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在行政执法和行政审批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不断拓展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政策的宣传途径、平台和载体,增强民众法治观念;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表达法律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