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宝安区人力资源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法治宝安”建设工作部署,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发展,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一是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党课等形式,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党的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创新理论,提升人力资源事业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切实把党的创新理论贯彻落实到人力资源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全力以赴推动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二是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抓好重点工作。抢抓“双区”叠加重大历史机遇,将宝安人力资源工作置于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前海“扩区”、“黄金内湾”等战略实施的时代背景下加以考量,逐字逐句对照党的二十大精神,对标“422133”发展密码要求,落实宝安区人力资源“1+3+14+27”工作体系,推动宝安“三城”建设取得新成绩,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到实处。一是重视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通过局党组会、法制专题讲座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2022年举办2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2次法制专题讲座,组织开展全员学法考试,把法治教育作为干部培训必修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二是通过“谁执法谁普法”开创多元普法新格局。局主要领导参加宝安电视台《局长说法》,权威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实施对职业教育和产业技能人才的影响,并普及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用工热点问题;举办六类百强企业劳动用工领域企业合规建设视频培训会,面向企业管理人员精准普法;积极利用报纸媒体开展普法宣传,在《中国劳动保障监察报》发表根治欠薪主题宣传稿2篇,在《宝安日报》发布了打击非法用工专项检查行动宣传稿1篇,以及以党建聚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主题宣传稿1篇,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科学民主依法行政决策机制。一是全面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定并公布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将《2022年宝安区创业孵化基地认定》、《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国际赛获奖选手落地宝安创业资助申报》和《深化劳动用工领域合规建设工作方案》3个事项确定为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全面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公平竞争审查、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实施后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二是坚持“开门”决策提高公众参与度。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决策或制度规定,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通过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和网上征求意见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
(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依托省、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区政府网站,加强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信息公开,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二是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在劳动监察执法过程中按要求录音录像、记录、归档,并组织开展年中、年度案卷评查,提高执法水平和案卷质量;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充分发挥局法制部门和法律顾问单位和公职律师作用,对112份合同协议、19宗行政处罚案件、3项重大行政决策开展法制审查,确保局重大行政决定合法合规、公平公正。
(五)创新依法治理模式,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典范。一是强化劳资纠纷预警。推行“安格+劳资防范预警”联动机制,制定《“安格+劳资防范预警”联动机制工作方案》,加强劳资隐患及安全隐患信息的联动排查。累计排查企业9720家,发现劳资隐患1930宗,化解1926宗,化解率99.79%。接收“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非工程领域核查线索6148宗,办结5847宗,动态办结率95%,排名全市前列。二是提高纠纷处置效率。制定《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争议案件简易速裁程序工作规则》,以区院为试点,对小额、简单案件使用简易速裁程序,将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纳入速裁程序受案范围,较以往压缩时限约1/3。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0750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34%,居全市第二。办理‘国家满意度调查’信访件96宗,满意率达97.46%。在全区‘国满件’9月集中攻坚专项行动中,我局任务完成率达500%,全区排名第一。三是推进企业合规建设。制定局深化劳动用工领域合规建设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劳动用工合规专项培训、举办劳动用工合规会诊活动,帮助企业提升用工合规风险识别与防范能力,指导和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用工。审核评定178家企业为“宝安区2021-2022年度劳动用工守法诚信企业”,发挥守法诚信企业的模范带头作用,营造良好用工环境。
(六)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规范行使行政权力。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等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36件,全部及时答复,满意率100%。主动公开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设置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箱,及时处理并反馈投诉信息。二是自觉接受检察院、法院监督。积极配合检察院、法院工作,自觉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今年以来,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2宗,已审理结案5宗,均胜诉;发生行政复议案件26宗,已出结果18宗(其中维持我局行政决定13宗,申请人撤回申请5宗),未出结果8宗。收到检察建议书和司法建议书各1份,已按期落实并书面回复。三是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全面落实政务公开,人力资源招考招聘、评审认定、奖补发放、执法决定、仲裁送达、大额采购等一律在宝安政府在线公告公示,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相关情况
一是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局党组会、“三会一课”等组织党员干部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带头参加宝安电视台《局长说法》栏目宣法讲法。二是开展法治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及督查。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中心工作,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细化52项年度工作任务,并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做到年初有计划、季度有督查、半年有汇报、年底有考核。三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带头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法律顾问、政务公开等制度规定。
三、存在问题
受新冠病毒感染疫情持续及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经济压力逐步向劳资领域传导,区内制造业企业存在产业链条断裂、订单萎缩枯竭等显性风险,企业因“关停并转薪”引发的劳资纠纷易发、多发,短期来看,劳资维稳压力仍会保持高位运行态势。另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素养参差不齐,很多企业对用工合规建设工作一知半解,需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四、下一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部署,加大“法治宝安建设”力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强化法治思维,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行为,持续提升人力资源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研究制定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公职律师遴选和管理制度、行政调解工作规则、劳资纠纷领域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等,为全局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案件提供法制审核和法律意见。
(三)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托“一平台双系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层级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力度。有效规范涉企监管执法,减少执法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涉。强化法律专业知识的培训学习,提高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
(四)继续推进企业合规建设。通过专题讲座培训、送法进企业等形式提供合规指引,通过规章制度会诊、以案促改等形式完善企业合规建设,通过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助力劳资纠纷源头化解,以“六类百强”典型示范引导全区企业依法规范用工。
(五)多举措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针对当前劳资矛盾多发形势,通过电视台局长说法、报纸专栏以案说法、宣传片巡回讲法、专题讲座定向普法、案件现场精准讲法、针对性上门送法、公众号常态化普法等形式,多举措开展政策法规宣传,营造和谐劳动关系和法治化营商环境。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