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和街道党工委的坚强领导下,航城街道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深圳市宝安区2022年“法治宝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等国家、省、市、区工作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街道党工委书记带头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法治建设的专章论述、专门部署,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推动街道开展“聆听大会报告,砥砺奋进谱新篇”主题党日活动220次,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196场,组织2150名党员参与“党的二十大报告关键词日学习”等特色活动。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把学懂弄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实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党史学习教育、支部学习日、党员初心日等制度建设,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成为街道各级党组织开展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带动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三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街道党工委书记召开专项会议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每月督查落实情况;组织街道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述职述法,推进“述法”工作常态化;传达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推动党员干部学习宣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定期举办“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学习”讲座,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加强法治力量建设。
(二)落实简政放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一是健全权责清单管理机制。全面梳理街道各部门权责,编制权责目录、内容、办事流程,明确各项职权的程序、法律依据、相应的法律责任,提升政务服务的规范性。二是持续优化公共服务。精准优化12345民生诉求服务,“双率”排名全区前列,相关经验在全区推广;拓展“免证办”“秒批”“不见面审批”“无感申办”“免申即享”等服务,推动政务服务信用承诺制改革,“减证便民”取得明显成效;推行“帮办代办”“预约办”、692项政务服务“全市域通办”,办结各类事项3.8万宗。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成航城智谷全市首个守信合规示范基地,全区首创企业诉求快速解决机制,建立“1+1+9”“一企一册”服务好每家企业,不折不扣落实惠企纾困政策;制定企业外迁预警机制,解决顺丰停车难、跨越人才房产业空间、融资、用工、运输等痛点难点问题662项。
(三)加强规范管理,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执行和监督。完善《航城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须采取座谈会、论证会或者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公开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规范性文件在经街道领导班子会议集体审议前,须由街道法律顾问、司法所专职法律工作者进行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设置须设置有效期、须统一编号、须在政府网站等规定的载体上统一发布,并及时解读、备案。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2022年,航城街道未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未自行制定规范性文件、未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收费等事项,不存在规范性文件未按规定执行及超时效、失效未清理问题。航城街道于11月15日至11月30日在“宝安政府在线-政民互动-民意征集”专栏网站发布《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办事处关于〈航城街道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共收到市民意见反馈3条,并于11月30日在同一专栏网站发布《关于〈航城街道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将意见采纳情况向社会公示。
(四)加强信息公开,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完善街道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采取“知、判、议、决、督”工作模式,凡涉及重要事项、重点工程和重大资金等,必须通过集体研究决策,形成专题会议纪要;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过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决策实施后按要求进行实施后评估;通过“宝安政府在线-航城街道办事处”专栏网站、座谈会、听证会、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途径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听取公众意见工作,做到决策信息公开透明、民意反馈渠道畅通,切实有效接受公众反馈意见并及时公布意见采纳情况。二是充分发挥街道法律顾问作用。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落实法律顾问常年聘请制度,健全街道重大事项决策法制审查机制,为行政决策及重点、疑难事务处理提供法律支持;规范法律顾问管理工作,实行街道法律顾问列席街道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发挥街道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建言献策、咨询论证的作用。截至11月24日,航城街道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收到法制审查文件2611件,为街道各部门出具法律意见1610份,审查合同1001份,参与调解69次。
(五)规范执法程序,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法制审核制度,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照片、视频等记录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执法过程进行记录,实现执法过程可回溯、可留痕监督管理;开展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在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将信息数据通过“信用宝安”和“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确保公示信息无遗漏、不滞后。二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依托深圳法治政府信息平台的办案流程、文书制作、预警监督等功能,规范案件办理;依据《深圳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2022年版)》等要求开展案卷自评工作,针对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按要求有效整改、长效预防。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执法过程中始终牢固树立文明执法、执法为民的观念,坚持改进执法方式,倡导柔性执法,做到着装整齐、用语规范、举止文明。2022年以来,航城街道接收各类督办、电话投诉、举报案件411宗,处理完成率100%。截至目前,未出现负面事件或不规范执法情形。
(六)强化民意互动,依法接受制约和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按时办结市、区人大建议72件、政协提案50件;在“宝安政府在线-航城街道办事处”专栏网站上公布单位名称、地址、投诉监督电话等;在政务服务中心、综治中心、黄田公园等各种主要对外的办公场所、窗口及群众活动场所,主动公开办公时间、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等信息,设置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箱,及时处理投诉信息,回应群众关切,接受公众监督。二是自觉接受检察、司法监督。建立配合法院、检察院依法履职机制,答复行政复议案件3宗,答复有关地块调查情况1宗;落实司法建议和完善应诉工作,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出庭应诉1宗,原告已撤诉;落实宝安区人民法院关于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司法建议书;落实检察建议书1份。三是全面落实政务服务监督。做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统筹更换街道、社区两级大厅综合窗口评议器,协助社区完成设备接入“好差评”评价系统,引导群众用好监督评议权力,倒逼政务服务提升,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
(七)抓好学法普法,加强依法行政组织保障。一是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按照《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等要求,全年有计划组织公职学法用法考法,2022年,航城街道组织114名公职人员学法考法,参考率100%、优秀率100%。二是构建“需求—研判—反馈—供给”普法新模式。将法治宣传与人民调解、“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法律援助服务等日常工作相结合,收集各类人员普法需求,开展分类精准普法,提高普法常态性、普遍性、针对性。2022年以来,航城街道执法部门积极落实普法责任,对当事人开展相关法律条文讲解、“以案释法”工作;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37场。三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按照《广东省司法行政机关外观标识内务规范》要求,落实选址和挂牌,建成各社区(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加大对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及服务项目的宣传,提高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
(八)加强法治保障,社会纠纷隐患依法有效化解。一是“三调联动”工作取得实效。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抓早抓小化解矛盾纠纷;健全行政调解组织,配备行政调解专班,落实行政调解责任,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前置调解工作;截至11月24日,航城街道共受理矛盾纠纷1485宗(其中人民调解纠纷1276宗、行政调解纠纷6宗、司法调解纠纷203宗),成功调解纠纷1484宗,调解成功率99.9%。二是深化群众诉求服务改革。完善1套群众诉求服务系统,形成“群众诉求处置、二维码推广使用管理”2个闭环流程,制定“领导包案制、首接责任制、诉求格责任制”3大诉求责任制,创设“纠纷调处有专长、诉求服务有侧重、诉调联动有渠道”4个群众诉求多元处置中心,建立“激励奖励、重大信访事项评议、重大或疑难诉求会商、考核评价、业务技能培训”5大工作机制;整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热心人士、社工义工、挂点律师、挂点法官等力量,组建“金牌调解员+特约调解员+社区调解专员”三员调解队伍;实行“调解+司法确认+诉讼立案指引”全链条模式,构建分层递进、衔接配套的纠纷解决体系,助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九)积极学习贯彻落实上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按照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的工作安排,贯彻落实法治深圳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和《中共深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各项任务,结合街道实际,细化责任分工,强化日常考核力度;按照《2022年度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深调研计划》,积极报送《探索“联调联建”社区调解新模式》课题,认真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成果报告,推动调研成果向实际应用转化;作为市政府“立法工作联络点”,完善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调动相关部门力量,为政策制定建言献策,2022年,航城街道共处理立法征求意见稿5份,推动立法更加科学、合理。
二、存在不足及原因
2022年,航城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基层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执法程序不够规范,行政执法整体水平还需提升;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内容和标准不够详细,重大行政决策的规范性和完整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力量不足,部分单位法制审核人员配备薄弱,专业性和行业性调解人员力量有待加强;公众参与法治建设的渠道还不够畅通,与“双区”建设和群众期待还存在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航城街道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黄金内湾”、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紧扣市政府、区政府中心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和总体目标之一,推动航城街道依法行政工作提质增效。
(一)强化落实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各项工作要求,不断完善街道综合执法机制体制并出台相关配套文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参照《深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细化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内容和标准,建立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做到应纳尽纳。进一步加强街道法律顾问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中的积极作用。
(三)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加强行政争议排查化解,从源头防范诉讼风险;定期跟进各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进展情况,先行组织行政调解;完善行政调解化解工作机制,统一处置各类行政争议。
(四)健全群众诉求多元处置机制。完善群众诉求多元处置中心建设,健全“线上+线下”群众诉求排查预警机制、“多元+专业”群众诉求化解机制、“法治+德治+自治”社会治理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提升街道诉求服务水平,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五)健全公众参与法治建设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市政府立法联系点作用,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公布涉及法治建设的有关材料,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探索制定发布社区事务公开清单、完善社区居民议事会机制和社会公众列席街道有关会议制度。
(六)加强法治力量建设。抓住“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注重“执法多数”,提升公职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依托“主体多数”,推进法律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分类引导,因“群”施教,深入推进“法律五进”,让法治成为航城街道的核心竞争力。
特此报告。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工作委员会
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办事处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