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宝安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以及《深圳市宝安区2022年“法治宝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等文件要求,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和依法行政,以制度建设的规范化、科学化促进法治财政的全面提升。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的情况
一是要把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领会和把握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意义,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学习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坚定信心决心,忠诚履职担当,把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服务大局的实际行动中。二是要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融会贯通学习,特别是党的二十大报告里面提出来的创新理论:必须做到“六个坚持”、必须牢牢把握“五项重大原则”、做到“三个务必”、必须牢记“五个必由之路”。三是要对标党的二十大任务要求,特别是关于经济和财政的战略部署,找准自身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落脚点,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宝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财政力量。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有关推动落实的具体措施
一是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二是我局要坚定不移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法,加强预算统筹协调,规范收入预算管理,防止和纠正脱离实际设定支出政策,打通政府预算、资产、债务管理链条,严格政府债务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三是要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加强财政管理,维护财经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切实落实预算法、会计法等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四是要深入落实《深圳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以及《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工作要求,梳理、细化、分解法治政府考评各项指标,将责任压实到人,切实做好法治政府迎检考评工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2022年度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依法治区、法治建设各项部署,强化法治财政。一是加强党组对财政法治建设的领导,成立由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各科室分工落实的财政法治建设领导机构;先后召开2次党组专题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有关问题。二是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安排支出,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监管,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健全重大决策的调查研究、科学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推进财政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三是严格规范财政行政执法,严格落实财政行政执法程序,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做好文字和音像记录,切实做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强化对财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扎实开展内控审核、内控检查,加大发现问题力度,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把内控信息化建设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统筹考虑,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强化执行,丰富内控工作手段。五是持续推进财政普法,制定《宝安区财政局普法责任清单》、《宝安区财政局2022年普法工作要点》,重点学习《预算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四、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情况,以及落实我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相关文件的情况
一是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文件精神和省、市有关工作提出的总体目标、具体举措和工作要求,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为契机,学习宣传贯彻新纲要,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干部职工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根据《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宝安区财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任务分工表》,提出9方面50条具体措施,明确工作要求和责任科室。
五、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的情况
(一)坚持以法治为引领。深入推进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常态化,积极创新方式方法,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调动机关干部学法用法热情,不断提升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监管能力。结合工作需要,组织干部、区属国企重要骨干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学法,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学法效果,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为在政府采购领域更好地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国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营造良好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学习氛围,推动政府采购相关从业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发动区各单位安排人员积极参加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知识竞赛及征文活动。同时,组织全体公务员参加普法学法活动,参考率和优秀率均达100%。
(二)法治思维和法治提升。一是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提升党组领导班子及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政治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必修课,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之一,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党课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二是着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护法用法的氛围。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专题培训,着力提升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拓宽学法渠道。充分激活新媒体学法用法平台的带动作用,引导鼓励全局干部职工科学运用“学习强国”等线上学习平台,自觉主动进行法律法规学习。每月通报“学习强国”学习情况,持续深化无纸化学法用法活动常态化开展,指导督促学习积分较低的干部职工,确保法律法规学习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四是加强法治宣传。免费发放《财政管理制度汇编》,扩大财政政策法规的影响力和覆盖面。与此同时,紧密结合财政部门职能,截至目前,全区14133人次 已完成2022年度会计继续教育,会计从业人员认真学习财税、会计等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提升从业者业务能力。四是依法深化监督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法》《会计法》和财经法律法规等规定,健全完善接待、差旅、会议、培训等制度办法,先后组织开展“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和财政监督等专项检查,保障财政资金安全,确保财政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六、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存在不足和原因;下一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是做好“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工作。根据区委依法治区办要求,积极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制定《宝安区财政局普法责任清单》、完成自评报告、完善相关普法材料迎接区普法评议团的实地检查及现场报告。
二是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本市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对我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确保不存在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的规范性文件。
三是落实合法性审核,对我局做出的3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许可审核以及政府采购投诉、举报案件,行政处罚案件均按要求、依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50份法制审核意见书,实现合法性审核全覆盖,达到“应审必审”的要求。
四是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目前已完成了“法智云端”系统的账号开设工作;深圳法治政府信息平台案件补录工作与执法人员信息维护工作;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对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完成公示,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
五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2022年共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学法活动4场,分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民法典》、《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宪法》进行了专题学习,并聘请深宝所律师对我局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培训。
六是制定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及完成公职律师考核。为加强对公职律师的管理,我局根据区委依法治区办的要求制定了《宝安区财政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对我局公职律师开展年度考核,在公职律师管理系统完成资料录入及数据更新工作,并报送公职律师工作计划及每双月按要求报送公职律师工作情况。
七是做好企业合规建设工作,对照任务分工表和时间节点要求,按时保质完成企业合规建设各项工作。截至11月23日,我局已经发出17份企业合规建议书,收到17家企业合规建设材料,并且运用于行政处罚裁量“从轻、减轻、不予处罚”的情节,落实与推动企业行政合规建设有机结合。
八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并按要求开展检查。其中包括:(1)加强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相关要求,对我区部分代理记账公司进行了检查,主要是对区属范围内的代理记账公司的经营范围、业务情况等开展了监督检查,整顿了代理记账行业,提高了代理记账公司的法律意识。(2)加强会计监督检查,依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对3家单位进行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检查范围、内容,做到了程序规范、检查到位、不留死角、不存疑问、查前公示、查后公告、依法整改等。(3)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联合市财政局成立检查组,于2022年10月开展市区联合代理机构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对我区9家社会代理机构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于查出的问题已要求代理机构立即整改,并将检查结果形成报告。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分析
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一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得还不平衡,深度不够,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对法治政府和法治财政建设取得的经验总结还不够,在形成规范化、制度化成果方面还有差距。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下一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坚持党的领导,坚决把牢法治建设正确方向。充分认识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集中统一领导的重大意义,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化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一是创新普法方式。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快、范围广、高效便捷的优势,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在常规普法方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局官网、“宝安第一课”等平台,加大对宣传语、漫画、视频等普法产品的投放,积极开展咨询、发放法律宣传资料等活动,提高宣传覆盖面和渗透力,营造学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提高依法理财工作水平。加快推进关于“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切实落地。加强财政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培训力度,提高依法执法能力和水平。将法治理念融入日常业务及学习培训中,提高培训质量,聘请业界专家对我局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进行法律专题培训,推动财政干部学法、懂法、守法,厚植建设法治财政土壤。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宝安区财政局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