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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0-12-14 17:06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020年,区人力资源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全面落实“法治宝安”建设要求,以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人社为目标,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全区人力资源系统法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法治建设基础。一是部署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制定了局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方案和任务分解表,明确了68项工作任务,每季度通报工作进度,局党组会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确保有计划、有部署、有督查、有反馈。二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局党组会“第一议题”、各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学习10次,举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专题讲座4次,组织全局102名公职人员开展学法考试,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

  (二)完善决策程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年47宗涉及重大、复杂、疑难的行政执法决定均依法开展法制审核,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开展涉及民法典等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次,确保各项工作有法可依。三是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依法出具法律意见26份,审查重大行政决策3次、合同165份,确保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四是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在省、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区政府网站公示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五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开展自查自评2次,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

  (三)严格依法行政,深化法治人社建设。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托智慧政务平台,办理“一窗式”事项6.8万批次,“全网流程”事项6万批次,“马上办”事项3万批次,“秒批”事项5.7万批次,办理量居全市人社系统第一。二是开展柔性执法服企助企。在因疫情导致劳动投诉举报激增3倍的情况下,大力推行柔性执法,劳动监察立案数仅同比上升29.3%,处罚案件数和处罚金额分别大幅下降65%和85%,获区领导表扬。三是推行“E仲裁”办案模式改革。采取在线立案、后台预审,一次告知等形式,提升群众办事效率。四是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依法处理行政复议案件25宗,办结19宗,其中18宗维持原行政决定;行政诉讼案件16宗,已审结10宗均胜诉。

  (四)创新依法治理,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一是完善三级劳资预警处置机制。区、街道、社区三级排查企业2.1万家次,发现劳资隐患2880宗,99.44%不出街道,发生30人以上劳资纠纷8宗,同比下降11.11%,全年重大时间节点劳资形势平稳可控。二是扎实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结合柔性执法服企助企工作,以调解方式结案的劳动监察执法案件达百余宗。三是创新劳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成立区劳资纠纷多元调解中心及五个分中心,石岩仲裁派出庭调解工作得到市人社局充分肯定;依托工会实现300人以上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全覆盖。

  (五)加大普法力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通过“送法进企业”、“法治体检”、“精准讲法”等形式,组织普法宣传活动24场、普法专题讲座10场。二是举办案例研讨会。围绕疫情期间劳动用工热点问题,举办5期人力资源典型案例研讨会,培训企业人力资源经理500多人次。三是开展线上宣传。通过宝安电视台《以案说法》、“湾区人才港”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大力宣传劳动法律法规政策。

  二、党政主要责任人推进法治建设履职情况

  2020年,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全区人力资源系统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一是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法制科牵头、各科室共同参与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二是完善法治建设目标责任体系,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中心工作,主持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方案,局党组会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报告。三是主动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2次均胜诉。四是抓好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学习10次,举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专题讲座4次。五是带头开展法律法规宣传。5月中旬在《局长说法》栏目权威解读劳动法律法规,解答群众疑难,观看人数达2.3万人。六是牵头调处重大劳资纠纷案件,妥善化解石岩街道史丹利百得精密制造(深圳)有限公司结业等重大劳资纠纷,获区领导肯定。

  三、存在不足及原因

  2020年,宝安区人力资源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受疫情和经济形势叠加影响,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劳资矛盾多发,劳动监察执法和劳资纠纷调处压力大。二是区内企业数量多、用工规模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水平参差不齐,需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力度,宣传方式有待创新。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1年,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继续完善人力资源系统法治政府建设,为“双区”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从执法、普法等环节发力,做好疫情期间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深化人力资源“放管服”改革。不断探索人力资源领域“秒报秒批一体化”政务服务新模式和新机制,推动更多事项“不见面审批、零跑动办理”,提升市民满意度。

  (三)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贯彻落实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认真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决定法制审核等工作。

  (四)创新劳资纠纷依法治理机制。全面加强劳动信访、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衔接,不断改进“党建+工建+诚信+和谐劳动关系”“政府+企业+商协会+行业协会+劳动者”多元化劳资纠纷协调机制。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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