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宝安区司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聚焦“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目标,紧紧围绕“422133”发展主框架,扎实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稳步推进法治城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努力为宝安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城、国际化湾区滨海城、高品质民生幸福城贡献法治力量。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
宝安区司法局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扎实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局范围内落地生根。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当日组织各支部开展“聆听党的二十大报告,砥砺奋进谱新篇”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干部全程观看党的二十大,交流分享学习心得并撰写心得体会。草拟《宝安区司法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确保全体干部职工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由局主要负责人专题传达并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召开传达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会,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章党规;局党总支组织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宣讲党课,由局主要负责人带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司法为民的工作实际。截至目前,区司法局先后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以及党总支委会等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共15次,在全局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
(二)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计划、“第一议题”和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学习内容。为各单位各社区配备《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法治读本2040套。二是明确法治宝安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印发《法治宝安建设规划(2022-2025年)》《深圳市宝安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宝安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规划方案。三是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年终述法工作,全区53家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参加述法,报送述职报告277份。四是开展“法治宝安”绩效考核工作、普法责任督察考评以及“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复核工作,积极发挥考评指挥棒作用,全面推进法治宝安建设。五是将普法工作纳入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体系,全方位推进全区普法工作,5月18日召开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三次会议会议,对2022年普法工作进行部署。六是深入推进区政府常务会议“双月学法”工作,组织双月学法6次。运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2022年度学法考试,参考人数3063人,参考率99.16%,优秀率99.38%,有效强化各级领导干部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加强区法治政府制度建设,有序推动《深圳市宝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出台,对照考评任务印发《2022年宝安区落实〈深圳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任务分工表》,明确各责任单位的工作任务和进度安排。二是积极履行法律参谋、助手职责,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和各单位提请审查的法律顾问事项1800余件,全程为土地征收重点项目等重点工作提供法律支持。疫情期间对我区出台的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进行法制审查把关,对街道及各工作组在防控措施执行以及违反防控措施的个案处置提供法律指导意见,夯实依法防疫基础。三是依法依规化解矛盾纠纷,全程参与处置我区房地产领域问题楼盘处置等近30项区委、区政府重点维稳工作,为矛盾风险化解提供法律支持。四是加强重点领域制度建设,全程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区专项资金管理、产业扶持系列政策的起草制定。2022年已制定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0件,并向区人大和市司法局进行区政府规范性备案工作。认真落实区政府各类重大决策事项前置合法性审查程序,完成区政府各项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五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管理,在制定并发布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实施动态管理。严格规范各部门各街道规范性文件管理,执行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规定,落实部门规范性文件在发布前报我局进行前置合法性审查及街道规范性文件报送我局备案制度,推进各部门、各街道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工作。
(四)扎实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行政执法运行效率
一是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平稳承接,制定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会商制度、协同联动制度、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制度、专题会议制度、行政执法线索移送规定等五项制度。二是印发《宝安区2022年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工作方案》,组织区城管局、土规局、住建局、文体局和水务局组成业务指导专班,在石岩街道开展“情景式+授课式”行政执法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开展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后评估工作,收集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疑难问题,形成《深圳市宝安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实施后评估工作报告》。四是推进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换证工作,目前已收到新证换证申请530余人,已下发新证200余张。
(五)注重行政复议工作实效,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一是制定《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则》,推进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措施,聘请行政复议辅助人员协助案件办理,优化行政复议文书格式,完善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补正行政复议申请材料通知书、行政复议决定书等复议文书模板,提高案件办理效率。二是建立行政复议案审会制度,不定期开展重大疑难案件集中讨论会,繁案精审,统一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的办案尺度和标准,规范复议机关正确发挥复议的纠错和监督功能。三是推进行政复议多元调解工作,积极组织行政复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依法开展行政矛盾多元化解工作,引导当事人与行政机关在复议体系框架内依法进行调解。四是畅通行政复议案件咨询和受理渠道,在区法律服务中心开设行政复议窗口,开通行政复议电话专线及行政复议政务邮箱,配备专人负责行政复议咨询受理工作。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区司法局网站公布我区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具体地址、咨询电话以及复议申请书格式样本、申请复议所需材料、复议流程等信息。
(六)完善合规体系建设,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召开上半年区企业合规推进会,印发《宝安区2022年企业合规建设工作要点》《宝安区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费用管理暂行办法》,充分发挥区合规办统筹协调作用,促进刑事合规、行政合规、信用合规、行业合规、廉洁合规相互融合促进,推动宝安合规建设整体发展。二是深入开展企业合规建设,编制完成《深圳市宝安区企业合规指引》,制定企业合规指引673项。出台《宝安区推进企业行政合规建设工作方案》《宝安区2021年度合规建设重点企业联合执法检查计划》,并推进第二批《深圳市宝安区从轻、减轻、不予处罚清单》编制工作,实施暖企柔性执法,为企业减负增效。三是推动50家试点企业主动参与合规建设,协调工信局筛选并挂牌“5+3+1”(5家重点企业、3个行业协会及1个工业园区)企业作为合规试点企业新标杆,并上门走访第一批全部合规试点企业。四是组织王志乐教授等专家对9家企业合规示范企业(园区)先进合规经验做法进行评审总结,协同工信局推动行业协会组织其他重点企业学习推广。
(七)深化“三调联动”工作,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
一是全力打造“线下阵地+线上平台”多元调解“宝安模式”,探索检调、律调、援调、诉调对接,联动衔接机制;探索设立“检调室”“律调室”、公共法律服务调解咨询点等8个调解联系点。二是不断优化i调解平台功能,2022年增设并完善了包括纠纷调解时间预警等20项功能。三是在全区调解组织推广赋强公证法律保障业务,为家庭困难的纠纷人给予减免赋强公证收费,截至目前共办理赋强公证业务18宗。今年5月,我局 “人民调解+赋强公证”工作实践被写入《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四是与区检察院进一步深化联动,在行政非诉案件领域进行调解引入赋强公证。与深圳盐田区人民法院建立《关于建立行政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工作备忘录》。截至11月底,我区人民调解受理总数16914宗,调解成功16726宗,成功率98.89%;行政调解受理总数548宗,调解成功376 宗;司法调解诉前联调收案34493宗,调解成功17614宗。
(八)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水平
一是继续与宝安日报合作推出《法治半月刊》,与宝安融媒体中心合作推出《局长说法》第三季,不断强化融媒体平台普法宣传力度。二是创新推出以“H5”链接形式开展的“一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有奖问答活动,主题涵盖法律援助法、疫情防控、国家安全法等内容,截至目前共有30余万人次参与。三是加强普法队伍建设,打造拥有108名成员的“八五”普法讲师团及47名成员的民法典讲师团,定期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讲座;在全区126个社区组织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共培养出501名“法律明白人”。四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统筹组织各单位、街道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开展宝安区2022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进一步强化各单位普法工作责任。五是开展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申报活动,指导各申报社区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并进行实地走访。本年度我区新桥街道万丰社区等6个社区获评,数量排名全市第一。六是持续完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设置模拟法庭、法律咨询室、法治主题展览厅、法律阅览室、宪法宣誓区五个主要功能区,为青少年提供优质的法治教育学习渠道。截至11月底,基地共接待1114人次,其中个人参观602人次,团体参观25批次、512人次。
(九)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畅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一是高标准建设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印发《宝安区公共法律服务进社区进园区工作方案》,落实各实体平台的选址及统一挂牌,组建由社区法律顾问等人员组成的社区(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团队。组建专业法律服务志愿团队,推出全市首条专门针对企业的公共法律服务咨询热线,为辖区企业提供涉外法律、知识产权保护咨询服务,获学习强国平台报道推广。截至11月底,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处理法律咨询12191人次,受理案件5148宗,审核归档法律援助案件5884宗,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62亿元。二是进一步完善“一社区一法律顾问”管理模式,将招标权、管理权限下放到街道,指导街道顺利完成新一期社区法律顾问招标工作。积极推进“法i社区”微信小程序功能优化与培训宣传工作,协调做好“法i社区”接入“平安门户”联调工作,目前法i社区小程序已有活跃用户2895人,累计咨询2138人次,累计访问16600人次。截至11月底,全区驻点社区律师到社区值班31920天次,共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服务29651件。三是成立公证服务进社区进园区工作领导小组,打造“街道-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工作模式。截至目前已为社区人民调解员、社区法律顾问、股份合作公司负责人举办公证法律事务知识讲座3场次,与6个股份合作公司签署《公证法律顾问合同》,提供上门办证、咨询、调解案件153件。截至11月底,宝安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案件16420件,服务群众16000多人次。
(十)强化律师党建及队伍管理,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区律工委作用,指导做好区律工委班子换届工作,选出宝安区第十一届律协区律师工作委员会。组织召开宝安区律师工作推进会、宝安区律师事务所主任座谈会议、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工作中心主任会议,围绕宝安区律师行业发展进行讨论交流。二是深入开展无党员律师事务所“1+1+1+N”党建工作,组织召开无党员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推进会,由15家律所事务所党支部委派党建指导员对49家无在册党员律所进行指导。2022年全区律所党支部数量由31个增加至34个,党员人数从330人增至361人,增长率均超过10%;全区无党员律师事务所从49家减至40家,减幅超过20%。三是做好法律专业服务业资金扶持申报审核工作,完成2021年资金申报审核并拨付经费442万元,2022年扶持资金总额预计为520万元,激励宝安律师行业良性发展。四是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印发《深圳市宝安区公职律师管理制度》《宝安区公职律师服务团工作指引》,成立宝安区公职律师服务团。组织召开宝安区公职律师工作会议,加强对公职律师的培训交流。开展全区公职律师和法律服务人才摸底调研,全面了解全区公职律师和法律服务人才的情况。
(十一)强化社矫对象管控,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一是围绕“不发生社区矫正对象极端暴力案(事)件、不发生脱漏管事件、不发生重大负面舆情”的底线,从工作部署、安全隐患、管教措施、整改落实四个方面、27项重点督查内容开展自查排查,加强社区矫正风险隐患排查和研判分析。今年以来开展实地走访排查713人次,电话、视频排查678人次,谈话1157人次,信息化每日抽查1285人次,突击点验335人次。二是对在矫对象实施分类管理,通过通讯联络、微信定位、信息化核查打卡等方式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信息化监管。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社矫对象,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及时给予惩处。三是召开宝安区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宝安区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进一步加强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统筹协调。四是加强社矫对象教育帮扶,组织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警示教育,明确特别防护期监管要求,强化遵规守纪意识和疫情防控意识,实现全区1095名社区矫正对象“零感染”。加强心理矫治,配备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筛查和危机干预服务,对新入矫对象进行专业心理问卷测评并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加强适应性帮扶,对本辖区内生活困难、患有重病的社矫安帮对象,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帮扶,帮助其解决困难。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2年,宝安区司法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复合型法治化人才较为缺乏,一定程度上影响区司法局进一步提升为区委、区政府解决重大决策、跟进重点项目等工作的能力;街道综合执法改革还不够完善,基层执法队伍人员不足,综合素质执法能力有待加强等。接下来,区司法局将进一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坚定政治信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运用到司法行政工作当中,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倾力投入法治城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推进宝安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推动落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一是继续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班子领导成员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及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年终述职报告。二是继续完善依法治区委牵头的法治调研工作机制,加强法治理论及实务研究。三是健全街道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规范10个街道依法治街委员会及依法治街办实体化运作,强化区、街两级法治统筹合力。
(二)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继续做好日常法制审查、法律顾问工作,重点为区委、区政府“422133”重点工作提供法律支持,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制度。 二是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充分论证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的基础上,加强营商环境、产业扶持、民生服务、人才引进等领域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完善制度,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三是加强立规合法性审查,探索建立专家协助审核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有关专家作用。探索建立街道规范性文件由区司法局统一进行合法性前置审查制度。四是加强对政府合同的管理,探索建立对各部门、各街道政府合同的管理机制。
(三)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效能。一是探索建立健全街道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二是依托街道司法所具体负责协调推进、督促检查街道法治建设工作。优化司法所职能定位,保障人员力量、经费等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有效调动、整合相关部门力量和资源,确保街道依法治理各项工作有效开展。三是通过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执法案卷评查、受理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方式,整治执法不严格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四是建立健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业务指导专班制度,定期组织各相关区直执法单位实地指导案件办理;创新开展“情景式+授课式+讲评式+心理辅导”执法培训模式,持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五是推动非现场执法工作,加快非现场执法平台系统搭建和执法装备配置,强化执法指导监督,切实为执法工作减负。
(四)探索建立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新模式。一是加强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力度,探索建立区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室,充分发挥调解组织工作人员、法律顾问和律师等专业人士的作用。二是建立由行政复议办案人员及各调解员组成的调解队伍,加强被复议单位与调解队伍的联动协作。三是推进行政复议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制定《行政复议办案人员培训方案》,多方面对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化业务培训;落实《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则》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业务办理流程。落实《深圳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推进设立独立的行政复议办公场地。四是加强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积极协调区政数局推进在“i宝安”设立行政复议模块的建设。
(五)有序推进企业合规建设工作。一是继续完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清单、合规指引和合规指导案例。二是加快宝安区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实施标准出台,并指导企业具体落地。三是做好宝安区企业合规成果总结会各项准备工作,向外推广企业合规建设“宝安经验”。
(六)继续深化“三调联动”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优化区级“i 调解”平台,争取实现全区纠纷“一站式”处置及大数据实时掌控分析。二是成立宝安区商事调解中心,推动宝安商事调解组织发展。三是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成立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小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实施方案,组织专职人民调解员对照评定条件进行申报。
(七)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将普法宣传与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紧密结合,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健全“以案释法”制度,全年安排300场次并提供经费保障。二是积极创建国家级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申报不少于1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不少于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三是升级完善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长廊等实体普法阵地,确保每个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常态化运作,至少接待20批次青少年学生到基地参观,年接待量不少于2000人次,在5家学校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示范性法治教室。与区法院、检察院等单位建立协作机制,开展模拟法庭、普法小使者培育等活动不少于10场次。四是申报全国“八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明确联系点功能定位,充分发挥联系点总结经验、典型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八)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再提升。一是持续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进社区进园区工作,将法律援助志愿团队引入社区开展服务,常态化开展业务指导及监督走访。深入推进涉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通过到企业调研座谈等方式,进一步推广、优化企业涉外法律服务热线。针对弱势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的,开设绿色通道给予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强化弱势群体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加强案件办理的日常监督和指导,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全程跟踪、重点督办。二是深入推进“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动社区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街道、社区法律事务。持续升级优化“法i社区”微信小程序各项功能,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三是继续推进公证服务进社区进园区,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协议公证和“人民调解+赋强公证”工作,积极开发在线赋强公证业务系统。继续加强与区住建局合作,积极为区房地产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及旧改工作提供相关公证服务。定期走访调解组织和调解协会进行公证业务指导,建立证调对接长效工作机制。
(九)深化律师队伍管理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一是严格履行日常监督管理职能,依法查处投诉律师及律师事务所案件。强化区律师行业党委、区律工委作用,加强律师培训学习与律师行业之间交流合作。二是加强律所党建工作与合规建设,落实律所管理责任,培育内部管理规范的示范律师事务所,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并总结推广。三是积极推进宝安区法律服务业发展政策,推动出台青年律师扶持政策,在证券市场服务、涉外法律、海外并购、海事服务等领域培育引进一批专业法律服务人才。四是鼓励区律师事务所与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支持内地高端律师事务所和粤港澳联营律所在宝安设立分支机构。
(十)持续提升社区矫正管理水平。一是加强社区矫正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做好维稳安保和各项重点工作。二是加快宝安区智慧社区矫正管控系统平台建设进程,进一步完善各项设施功能。三是完成宝安区智慧社区矫正管控综合平台建设工作,按要求与“宝平安”社会治理化平台对接。四是加强与社区矫正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在2023年召开一次社区矫正委员会工作会议。将各街道纳入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内,推动各街道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