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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税务登记证换证需注意几大事项

信息来源: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06-09-14 00: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深圳市地税局于今年8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对全市所有纳税人税务登记证进行换发。由于安排合理,准备充分,目前,我市地税系统换发税务登记证件工作进展顺利。为了让纳税人在换证过程中少走弯路,市地税局提醒纳税人需要注意有关事项。
  谨防非法中介机构的欺诈行为
    市地税局在全市“统一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公告”,已在我市各大新闻媒体上公布。目前,有一些非法中介机构和违法分子,利用纳税人急于换证或担心换证手续烦琐的心理,从事欺诈活动,在社会上造成不良的影响。为此,税务机关提醒纳税人应了解以下相关信息,谨防非法中介机构欺诈行为。
    一是纳税人应从正规渠道了解换证信息。“换发税务登记证件”(以下简称“换证”)有严格的办理程序和工作要求,纳税人不要轻信各种不实宣传和虚假承诺,防止上当受骗。纳税人可到市地税局税务登记分局、各稽查局、区局、税所了解换证的相关信息,并领取各种税务登记表格及宣传单张,也可直接登录市地税局的网站www.szds.gov.cn了解换发税务登记证的相关信息及下载表格。
    二是“换证”毋须缴纳任何高额费用。纳税人这次“换证”只须缴纳15元工本费,没有其它任何的额外费用。“换证”工本费的标准由省物价局统一规定,在纳税人领取新版税务登记证时向登记部门缴纳。收取高额办证费用正是违法分子进行欺诈行为的主要目的和特征,如发现此类情况请纳税人及时向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举报,举报电话:123662,82415256
    三是办理程序较为简单。纳税人应按要求填写税务登记表格,备齐相关资料,按照税务机关的换证时间安排到指定的换证窗口办理换证手续,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税务机关可当场受理、审核、出证。
    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地税窗口不受理换证业务
    按照市地税局的统一部署和规定,在这次换发税务登记证工作中,即在今年8月1日至11月30日换证期间,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地税窗口不受理换证业务,只受理新注册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和今年8月1日后已换过新税务登记证的税务变更登记业务。
    为了方便大企业办税,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地税窗口设立了大企业直通车服务窗口(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东厅37、38号窗口)。对经市政府核定的大企业大项目,实行直通车专门受理,也可视具体情况采取预约的方式,提供便利的服务。据统计,从8月1日起到8月10日止,该窗口共受理新注册税务登记业务1438户,注销税务登记业务129户。
    纳税人请按时分期换证
    由于换证的纳税人较多,这次换发税务登记证工作要求纳税人分期换证,即单位纳税人(含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在8、9月两个月进行换证;个体工商户(含个人合伙企业)换证、纳税人换发或办理临时税务登记证在10、11月两个月进行;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按规定不用办理税务登记的)办理扣缴税款登记在11月进行。
    如果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换证的,市地税局将依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中的有关于规定进行处罚。目前,市地税登记分局已积极采取措施,向须换证的纳税人分期分批发出税务专邮,提醒他们在规定时间内换证。
  大企业可享受全方位“直通车”换证服务
    在本次换证期间,我市大企业可享受税务部门“绿色通道”提供的全方位“直通车”换证服务。

    市地税登记分局安排业务骨干为大企业提供换证工作的咨询、指导、受理、审核、出证、发证、联系、协调等全方位、全过程的跟踪服务,并为大企业增开了“绿色通道”。在一楼办税服务大厅18号窗口增设“大企业直通车”服务窗口,主要负责为大企业大项目当场换证工作,如大企业在资料齐备的情况下,可优先办理,并当场出证;在四楼登记二科421室专设集中换证窗口,主要负责大集团(连锁)企业、专业市场、大企业大项目纳税人的集中换证工作。同时,该分局还为大企业提供预约上门服务,换证服务电话为82428931。其他区局也为大企业提供了全方位“直通车”换证服务。
  为了让大企业能及时了解到换证的信息,市地税登记分局还通过邮政局以邮件信函的方式向罗湖、福田两区共275户大企业纳税人,发送《办理换发税务登记的通知》及办理换证时所需提供资料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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