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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大道公交线路计划临时调整

信息来源:深圳市交通局 信息提供日期:2006-10-29 00: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按照10月23日市交通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的明确要求和紧急部署,为有效缓解深南大道修缮工程带来的交通拥堵、公交站点设施能力不足等问题,提高公交线网整体运行速度和运转效率,市交通局在广泛征询业界与交通规划专家的基础上,制定了涉及37线路、18对站点的深南大道公交线路临时调整方案,方案实施前特予公布,请广大市民本周一至周五通过83228000、83228111(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pubtrans@sztb.gov.cn)发表意见或建议,以利于进一步优化有关方案或为下一步相关工作提供参考意见。方案要点介绍如下:
  一、调整的主要目的
  1、深南大道修缮工程导致深南大道拥堵加剧,公交站点供需矛盾进一步加剧,乘客出行时间被迫延长,为缓解有关问题,提高线网整体运行速度与运转效率,减少乘客施工期间虚增的乘车时间,按市交通综治办部署对深南大道公交线路所做的临时调整。
  2、区分线网结构层次,逐步实现干线快速化,通过站距的变化,区分快速干线与中慢速普线主导客流,快速干线逐步以服务长途客流为主,中慢速普线服务中长途客流为主。
  3、实现客流与运力资源分布由现状干线密集、支线稀疏向干支线均衡分布发展形态转变。
  4、实现公交线路运送速度由单一现状向运送速度分级转变。
  5、在解决问题的同时,尽量减少由此带来的部分乘客出行便利性受损等问题。
  二、此次线路调整的主要形式
     此次调整的主要形式为对乘客影响相对较小的“跳站”形式,即对部分公交线路裁减沿线部分停靠站点,减少线路停站数量,加快周转,同时实现站点停靠线路的减量目标。
  三、主要范围
  主要范围为深南大道,即深南路上海宾馆西至南头段。
  四、调整方案主要内容见下表

  见附件
  五、方案评价
  目前,我市正处在城市公交系统转型阶段,大容量公交方式的建设滞后于客流需求的发展,导致在该过渡阶段,常规公交系统所承担的客流压力过大。
  总的来说,通过上述部分公交线路的“跳站”处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深南大道沿线公交线路“同质化”、“平面化”所带来的一些问题,并且在保证运力供应的情况下,进一步减轻了公交站点的停靠压力,能够从整体上提高公交的运营效率。
  选取“站均停靠公交线路条数”、“高峰小时站均公交车辆到达率”、“高峰小时公交车辆运送速度”、“高峰小时公交车辆满载率”等指标,反映线路调整后的公交服务水平的变化情况。
  1、站均停靠公交线路条数
  根据推算,部分公交线路“跳站”运营后,站点平均停靠线路条数为22条,较之调整前的25条,降低了12%。在保持原有发车频率的条件下,使得高峰小时站均公交车辆到达率下降,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交站点的停靠压力。
  2、高峰小时站均公交车辆到达率
  根据推算,部分公交线路“跳站”运营后,在高峰小时期间,站点平均停靠需求为255车次/小时,较之调整前的280车次/小时,降低了8.9%,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交站点的停靠压力。
  3、高峰小时公交车辆运送速度
  调整线路后,早高峰全路段公交运送速度能达到24.3 km/h,较之调整前的20.8km/h,提高了16.8%;晚高峰全路段公交运送速度达到20.7 km/h,较之调整前的17.2 km/h,提高了20.3%。
  高峰小时公交车辆运送速度是衡量公交服务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由上述测算可以看出,通过部分线路“跳站”停靠,深南大道沿线的公交车辆的运送速度在早晚高峰都有大幅度的提升。
  4、高峰小时公交车辆停靠延误
  调整过后的线路停靠站减少,线路运营时间相对减少,从整体上提高了线路的周转速度,同时,由于站均停靠线路条数下降,对于站点停靠的其它公交线路来说,车辆的停靠延误相对减小,整个深南大道沿线的公交系统运营效率都将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亦可带来降低高峰期乘客等候时间等作用。
  然而,任何一项举措都有其正反两方面的影响。本次公交线路“跳站”方案的实施,在缓解大巴列车化的同时,势必会影响到原有站点部分公交乘客的出行需要,带来诸如改变乘客出行习惯、增加换乘次数以及车外步行距离等负面的影响,调查数据表明,高峰期受影响客流5371人次,推算全天受影响客流20618人次。但是,毕竟公共交通是服务于大众的公益事业,以满足大部分公交乘客的出行需要为前提,本次调整方案以此为出发点,既提高了深南大道沿线公交的整体运营效率,同时,又充分考虑到尽可能降低因“跳站”给部分乘客带来的不便。因此,从总体上来说,本次方案具备可行性和可实施性,但也会给部分乘客出行带来不便。
  六、方案实施安排
  本次方案在征调民意加以完善后,将上报市政府交通综治办批准后尽快实施。

                                深圳市交通局
                              二〇〇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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