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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地就读的深圳户籍小学毕业生可在5月30日(以各区实际安排时间为准)登录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网站提出初中一年级学位报名申请,填写学位申请表,并按区教育行政部门的通知要求核验以下证明材料:
(一)深圳户籍户口簿。
(二)父母在深居住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材料)。
(三)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和《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具体情况可向居住地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