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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变更A211-3110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3-09-08 09: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A211-3110宗地位于福永街道德丰路与龙腾街交汇处北侧,总用地面积21410.71平方米,产权归“宝安区人民政府”。该宗地于2014年6月3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BA-2014-0057),用地单位来文申请变更该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主体变更。用地单位由“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办事处”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

  二、规定建筑规模变更。总建筑面积由“65565平方米”变更为“66458.06平方米(原有已建建筑59382.06平方米,新建急诊综合楼7076平方米)”。

  三、规定容积率变更。容积率“≤3.07”变更为“≤3.2”。

  四、建筑退线变更。建筑退线由“新建建筑各边退红线≥12米”变更为“已建建筑按现状,新建急诊楼东南侧建筑退线≥3米”。

  五、备注修改

  (一)增加条文

  1.新建规定建筑规模依宝发改可研〔2023〕219号核定;

  2.应当按照《深圳市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深建设〔2022〕18号),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

  3.关于本项目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新建项目不得低于国家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

  4.新建建筑应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要求实施BIM技术应用;

  5.本地块停车位、绿化覆盖率应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配置,具体结合项目实施时序合理设置;

  6.其它未注明事项应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及其它技术规范的要求;

  7.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字BA-2014-0057号)收回作废。

  (二)取消条文

  1.本证为福永人民医院扩建(二期)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规模依宝发改可研〔2011〕6号;

  2.地块总停车位不少于400个,一期拆旧建新的配套车位不得少于本证规定数量;

  3.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BA-2011-0120号)收回作废。

  六、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17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将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公示: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3.深圳市福永街道办事处

  地址:宝安区福永街道福永大道303号;

  4.福永人民医院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德丰路81号。

  (二)网站

  市民也可登录下列网站进行浏览查询: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http://pnr.sz.gov.cn/ba/

  联系人:何工,联系电话:27816422

  附件:A211-3110宗地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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