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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海琴苑4栋加装电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08-20 11:15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海琴苑住宅区,位于南山区招商街道,后海大道以东,工业八路以北,宗地号K602-0005。该小区4栋同意加装电梯的全体业主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申请办理加装电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根据《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规定》(深规土规〔2018〕9号)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一)该加装电梯所在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本单元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本单元业主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加装电梯的证明材料。

  (二)该单元加装电梯设计文件。

  二、公示地点

  海琴苑4栋楼下及小区公示栏。

  三、公示时间

  为期15个自然日,自2021年8月20日至2021年9月3日止。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1年9月3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1.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建筑设计科,注明“海琴苑4栋加装电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众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收发文室电话:26975276。

  3.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nsglj@pnr.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附件:1.海琴苑4栋加装电梯设计文件

  2.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姓名、房号

  (联系人:黄工,电话:26975276)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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