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知识库

您现在的位置 主题服务 > 证件办理 > 我要问 > 业务知识库

我曾使用过多本护照,请问重新申请护照时最多可以加注多少个以前持有的护照号?

信息来源:深圳市公安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04-20 11:55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最多可加注不超过3个(含)曾持普通护照的号码。重新申请普通护照时,须同时加注最新失效的普通护照号码。如申请人申请,最多可同时加注其他两个曾持普通护照的号码。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