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支队对下列中国签证证件宣布作废:
一、第104843126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7年7月31日。宣布作废原因:持有人T*O S**N S*N(男,国籍:新加坡,护照号码:K*******E)居留事由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经公安机关公告后仍未申报。
二、第103917610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7年7月31日。宣布作废原因:持有人M******E M*****W A***N(男,国籍:英国,护照号码:1*******1)居留事由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经公安机关公告后仍未申报。
三、第104840109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7年8月1日。宣布作废原因:持有人C*****A N*****N(女,国籍:菲律宾,护照号码:P*******A)居留事由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经公安机关公告后仍未申报。
四、第104602924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7年3月8日。宣布作废原因:持有人J*****N A*****Y J***S(男,国籍:美国,护照号码:A*******6)居留事由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经公安机关公告后仍未申报。
五、第104841253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宣布作废原因:持有人N***M S***I(女,国籍:印度,护照号码:Z*******2)居留事由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经公安机关公告后仍未申报。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