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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1名外国人居留事由发生变更超过十日未申报的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公安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04-28 09:1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对下列居留事由变更超过十日未申报的外国人予以公告。

  一、M****T M*****L,男,国籍:法国,护照号码:2*******7所持签证证件种类:居留许可,居留许可号码:103510668,有效期至:2027年1月11日。其所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已于2026年4月17日被深圳市外国专家局注销(注销证明编号384440119700203010)。

  请上述持证人于10日内(自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5月7日)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并办理变更。逾期未办理者,其所持上述签证证件将被宣布作废。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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