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局对下列中国签证证件宣布作废:
一、第103385986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宣布作废原因:持有人M*********V N******N(男,国籍:哈萨克斯坦,护照号码:N*******4)居留事由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经公安机关公告后仍未申报。
二、第103518111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5年7月31日。宣布作废原因:持有人S**N I****N(男,国籍:韩国,护照号码:M*******4)居留事由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经公安机关公告后仍未申报。
三、第103194266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5年7月31日。宣布作废原因:持有人K****L S****N(男,国籍:土耳其,护照号码:U*******1)居留事由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经公安机关公告后仍未申报。
四、第103379916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5年7月31日。宣布作废原因:持有人T*******Y M*******D(男,国籍:哈萨克斯坦,护照号码:N******0)居留事由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经公安机关公告后仍未申报。
五、第103511243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5年10月21日。宣布作废原因:持有人S****A D***A(女,国籍:俄罗斯,护照号码:7*******6)居留事由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经公安机关公告后仍未申报。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