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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1日后,多子女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还能继续按实际月租金提取吗?

信息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5-10-28 15:45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公积金规〔2023〕3号),该通知的有效期至2025年10月31日。

  2025年10月31日后,对于多子女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无法继续按实际月租金提取,同时签订的按月提取协议自动终止。后续,我中心将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开展实际,适时研究优化住房公积金相关提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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