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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深圳思乐美口腔门诊部变更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的批复

信息来源: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4-09-06 17:17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圳思乐美口腔门诊部:

  你机构提交的变更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深圳思乐美口腔门诊部的法定代表人由“蒋健慧”变更为“谢艳兰”。

  二、同意深圳思乐美口腔门诊部的主要负责人由无主要负责人变更为“蒋健慧”。

  三、请你机构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我局换领该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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