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提升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根据《区卫生健康局 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罗湖区2023年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罗卫健发〔2023〕151号),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1月3日,区基本公卫服务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对全区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社区健康服务机构进行了2023年度考核。现就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考核对象
2023年在罗湖区辖区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社区健康服务机构。
(二)考核内容
按照《区卫生健康局 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罗湖区2023年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罗卫健发〔2023〕151号),本次考核包括组织管理、资金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项目社会效益、项目效果共五项内容,其中项目社会效益包含居民健康素养水平,项目效果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评估所涉及的数据和资料统计时间段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考核方式
成立“罗湖区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健康服务工作考核小组”,成员由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和社管中心等相关人员组成,以查阅台账资料、现场或非现场评估、系统查看及核对业务量、第三方评价等方式对考核内容进行考核评价。
(四)考核结果应用
社康机构服务项目工作经费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社康机构满意度评价、重点项目挂钩,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其中部分项目采取“奖优罚劣”模式,补助资金在各项目内进行分配,对社康机构各项目工作质量得分进行排名,及格线以上考核成绩排名前20%的社康机构获得补助经费和奖励经费;排名中间60%的社康机构获得补助经费;排名后20%的社康机构获得90%的补助经费,扣除10%的资金用于奖励前20%的社康机构。
二、考核结果
本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工作量最高的为东门街道社康中心,工作当量为872.52万,平均每个社康中心约为262.91万工作当量,排名前3名的是东门街道社康、笋岗街道社康、莲塘街道社康(详见附件2)。工作质量最高分为97.07分,平均分91.82分(详见附件3)。
表1罗湖区2023年基本公卫服务各项目督导情况
(一)组织管理和资金管理
1.基本情况:多数社康机构能根据机构特点出台内部绩效考核方案,部分社康考核方案缺乏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具体指标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部分社康缺乏绩效考核评价记录表及汇总表;部分社康缺乏评价发现问题列表,各社康均规范列支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经费。
2.存在问题:较多社康提交的问题整改报告针对性不强,整改措施比较笼统,整改到位的佐证依据不够。部分社康绩效考核有待规范,缺少工作质量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的佐证材料,缺乏绩效发放公示和通报。
(二)居民健康档案
1.基本情况:全区人口数为1148200,有效电子健康档案数1139536,规范建档率99.25%。动态使用率(权重)65.49%。均达到《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关于建档率、动态使用率的考核指标。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为95.34%。
2.存在问题:1.运行公卫质控系统全量数据分析后,全区有15959份不规范档案;2.草埔东、春风、笋西德康、翠湖民心、莲塘鹏兴、笋西港康、银湖蓝山、新兴、金岭、水贝洪湖苑、金鹏、鹿丹、莲花等社康建档率不足90%;3.东晓、草埔东、凤凰、草埔西、龙湖、春风、笋西德康、翠湖民心莲塘鹏兴、笋西港康、东乐、银湖蓝山、新兴、碧波、金湖、金岭、田贝、水贝洪湖苑、金鹏、鹿丹、莲花社康规范覆盖率不足90%。
(三)健康教育及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1.基本情况:2023年各社康健康教育服务工作质量大幅度提升,能够完成指标的数量要求,过程资料基本完备,也基本能够融入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的要素,但是针对性有待提高。大部分社康中心和社康站可以满足健康教育服务开展率的数量要求,组织了形式多样的社康健康教育咨询活动和健康教育讲座,结合卫生主题日开展。在健康家庭创建方面,绝大多数社康可以按要求完成年初的工作任务。
2.存在问题:部分社康健康教育服务开展率不达标。田贝、翠岭、湖景、南湖街道、渔村、水贝洪湖苑、新村、翠宁静安和笋西港康社康讲座开展频次不足;凤凰、罗湖春风社康宣传栏更新频次不符合要求;部分社康音像资料使用版本老旧,更新不及时,影响健康信息转播的质量与时效性;健康咨询活动咨询记录表缺少咨询内容或缺乏真实性,未达到咨询活动效果;怡景、黄贝岭、笋岗街道、湖景、松园、翠湖民心社创建健康家庭数量不达标。
(四)预防接种
1.基本情况:截至2023年底,我区已建成标准化预防接种门诊41家,已达到每街道至少建设一家符合广东省标准化预防接种门诊的考核要求,全区预防接种单位标准化建设完成率超过90%,居全市各区前列。全年完成免疫规划疫苗(含深圳市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共计28.38万剂次,无接种差错、接种事故报告;各门诊建证建卡率均达到100%,以街道为单位统计1-7岁组系统在册儿童22剂次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达到90%。
2.存在问题:一是个别接种门诊的预防接种门诊标准化建设滞后,区妇保院、渔邨社康仍未按照《广东省预防接种单位建设标准》设置预防接种门诊。二是个别社康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不高,查漏补种工作有待加强。东乐社康在本次考核中7岁组在册儿童白破疫苗接种率85.7%、流脑A+C疫苗第2剂次接种率85.7%。三是个别计免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加之部分接种门诊的计免人员流动或更换较频繁,存在接种工作不连贯的情况,工作和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0-6岁儿童健康管理
1.基本情况:全区新生儿访视率95.92%,达标;3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99.97%,达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6.37%,达标;3岁以下儿童眼保健覆盖率99.97%;现场核查3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99.78%,达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8.89%,达标;3岁以下儿童眼保健覆盖率99.78%,均达标。
2.存在问题:一是现场抽样复核45家社康3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只有翠宁静安1家社康未达到95%;妇幼信息系统中全区只有莲塘口岸1家社康新生儿访视率未达到90%。二是现场抽样复核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只有翠宁静安1家社康未达到90%;眼保健家长知晓率,全区有翠宁静安、莲塘鹏兴、怡景3家社康眼保健家长知晓率未达到95%。三是松园、文锦、书院街、水贝洪湖苑、笋西德康、罗湖春风、湖贝7家社康健康档案出现体格发育评价错误,部分体弱儿、高危儿高危标记勾选错误,专案资料录入欠规范等问题。四是部分社康对新的国三版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学习认识不够深刻,儿童保健服务内涵水平较低,对儿童健康问题(高危儿、营养不良、贫血、肥胖、心理行为发育偏异等),处理不到位、转诊和追踪欠及时,治疗欠规范。五是现场查看新生儿访视记录表,有新围、草埔西、龙湖、水贝、金鹏、渔村、梧桐山7家社康出现未填写高危儿转诊记录、填写转诊科室错误、黄疸值填写漏项,妇幼系统与纸质数据录入不一致等问题。
(六)孕产妇健康管理
1.基本情况:全区早孕建册率95.52%(≥90%达标),目前早孕建册率全区45家社康均达标。全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5.17%(≥90%达标)。达标的社康中心有44家,占比97.78%,不达标的社康中心有1家。全区出院后7天内产后访视率98.44%(≥90%达标)。目前全区45家社康均达标。产后抑郁筛查能落到实处,筛查率达95%(≥80%达标),对筛查阳性的均有进行追访及转诊。
2.存在问题:一是系统管理率不达标(<90%)的社康有1家,为新围社康(87.23%)。二是辖区举办过多次培训及现场指导,部分社康孕期随访管理存在随访指导内容单一雷同,未对孕期的高危因素进行个性化的指导或对高危因素关注不全面;产后访视时大部分社康产后指导有体现个性化,但存在指导内容不全面、录入不规范的现象,比如有错漏项或转诊、分类错误的情况。三是早孕筛查工作不规范。部分社康门诊医生接诊病人时未询问育龄妇女末次月经,或者末次月经逾期未进行早孕筛查或注明逾期原因。
(七)老年人健康管理
1.基本情况:全区65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数66970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效管理人数55328人,老年人健康管理率82.62%;复核系数0.95,校正健康管理率79.42%,完成全年任务目标(70%);接受两次医养结合服务人数25765人,医养结合服务率38.47%,完成全年任务目标(30%)。
2.存在问题:(1)指标完成情况:碧波、桂园街道、桂木园等16家社康老年人健康管理率目前未达到全年任务目标(70%),桂园街道、金岭和新秀等6家社康医养结合服务率目前未达到全年考核要求(30%)。(2)服务真实性规范性情况:①电话复核相关检查项目发现某些检查(例如:尿检、测量双侧血压)未做但系统记录相关检查的结果;②口腔检查未做或检查结果系统记录与患者自述不符;③现存主要健康问题(如:脂肪肝等)未写入既往史;④体检表填写不完整,必填项目未填写。
(八)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1.基本情况:全区高血压患者管理任务数56642人,截至12月31日,系统统计有效管理60809人,任务数完成率107.36%;规范管理率79.93%。经抽查复核,真实性校正系数0.99,规范性校正系数0.86;校正任务数完成率105.88%,校正规范管理率68.63%,校正血压控制率86.48%。
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任务数24832人,截至12月31日,系统统计有效管理28030人,任务数完成率112.88%;规范管理率75.58%。经抽查复核,真实性校正系数0.99,规范性校正系数0.90;校正任务数完成率111.32%,校正规范管理率67.76%,校正血糖控制率92.79%。
2.存在问题:(1)高血压患者服务真实性方面存在问题:①否认面访;②把电话随访做成医防融合门诊随访;③否认体检时;④否认电话随访。(2)高血压患者服务规范性方面存在问题:①否认随访测量血压/血压记录与实际不符;②超重/肥胖,否认随访测量身高、体重、腰围/记录与实际不符;③吸烟状况记录与实际不符;④目前用药/服药依从性与实际不符;⑤高血压病程/既往史记录与实际不符。(3)糖尿病患者服务真实性和规范性方面存在问题:患者否认体检;否认随访。(4)糖尿病患者随访规范性方面存在问题: ①否认足背动脉测量;②否认随访测量血糖/血糖记录与实际不符;③超重/肥胖,否认随访测量身高、体重、腰围,且记录与实际不符;④吸烟史与实际不符;⑤目前用药/服药依从性与实际不符;⑥否认测量双侧血压;⑦否认体检时口腔/视力检查等。
(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
1.基本情况:2023年罗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为99.97%,患者规范管理率为99.52%,全部44家承担项目的社康中心均达标(≥95%);患者服药率为97.55%,40家社康中心达标(≥95%);患者规律服药率为87.37%,33家社康中心达标(≥85%);精神分裂症患者规律服药率为87.28%,31家社康中心达标(≥85%);高风险患者规范管理率为97.78%,43家社康中心达标(100%),高风险患者面访率为100%,44家社康中心均达标(≥100%);居家面访率94.27%,42家社康中心达标(≥92%);健康体检率70.51%,44家社康中心均达标(≥65%),长效针剂治疗率占在册精神分裂症患者数为11.02%,在管患者随机抽取发现全区总体服务真实率为90.45%(199/220),档案填写规范率为58.18%(128/220),失访患者共计抽查2例。
2.存在问题:(1)本年度南湖社康高风险患者规范管理率50%,1名患者存在随访逾期,导致高风险患者规范管理率未达100%。部分社康在进行高风险患者应急处置或病情基本稳定、不稳定的随访录入时,应急处置过程或记录纸内描述有症状及危险行为,如打人、摔东西,但表内症状为无,危险性评估为0级,评估不准确,应急记录录入不规范。(2)碧波社康出院患者存在超期未面访。(3)本次抽查档案共21份不真实不规范档案,不真实原因大部分为药品种类、服药依从性不一致。(4)本次抽查档案共92份不规范档案。
(十)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
1.基本情况:2023年1-12月罗湖区新确诊肺结核患者365例,其中普通肺结核、单耐异烟肼349例,耐利福平、耐多药、广耐药16例,均接受社康中心的管理,管理率100%。规范管理率:20家社康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0%以上,3家社康未达到90%以上。规则服药率:37家社康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率均达到95%以上。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推介转诊率:40家社康达到90%以上,18家社康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推介年转诊数为0,不达标。
2.存在问题:(1)3家社康(桂园街道、莲塘街道、文锦社康)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率未达到90%以上,主要问题在于患者健康管理随访表填写不规范,一个病例的随访填写≥3处以上缺漏/错项或是管理随访情况不真实。(2)18家社康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推介转诊率,不达标。主要问题是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推介年转诊数为0。
(十一)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1.基本情况:全区≥65岁常住老年人66970人,接受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养生保健指导46400人,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为69.28%。全区共有57家社康中心开展社康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其中25家社康中心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0%。辖区内应管理的0至36月龄儿童数为27019人,提供中医药保健指导的有23622人,0至36月龄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为87.42%。全区有45家社康中心开展0-36月龄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其中有31家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7%。
2.存在问题:①0至36月龄儿童中医药健康服务电话复核反馈不理想,多数家长承认到社康接受过儿保服务,但否认接受中医药健康服务,各社康中心提供儿童计免工作时提供中医药服务,中医药服务流程化、机械化,家长对该项工作印象不深。②电话复核社康老年人,部分否认在社康中心做体质辨识,对中医体质不了解,对中医养生没概念,需要较多引导性语言才能核实服务情况。分析原因:一是部分老年人在区域社康中心体检并做体质辨识,回到其所在社区后社康中心未跟进指导,导致居民否认社康中心提供该项服务;二是宣传不佳,居民中医体质养生知识知晓率低,对体质辨识服务不认可、无需求;三是服务过程过于机械化,没有跟服务对象做到充分告知(项目内容和意义);四是指导时语言不够通俗易懂,指导后没有发放纸质指导处方。
(十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1.基本情况:(1)2023年全年门诊日志共查出57082例传染病病例,网络直报56775例病例,漏报307例,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率99.46%;报告率达到95%的社康共57家,1家社康未达标,为文锦社康(88.96%)。(2)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将查出的病例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核对的网络直报病例为56775例,符合国家报告时限要求的病例56360例,及时率为99.27%,总体达到考核要求。报告及时率达到95%的社康共57家,未达95%社康共1家,为南湖(91.18%)。(3)检查的58家社康中心,2023年辖区内社康报告突发公共卫生相关事件0起。
2.存在问题:(1)传染病报告率相关问题:传染病诊断不规范,如已知病毒的流感性上呼吸道感染、非感染性腹泻等诊断;全科医生诊断为“风疹”,未明确说明为中医诊断,部分系统显示为西医,实际上为中医“风疹”;诊断为“病毒性肝炎”,未按照要求报卡;流行性感冒、细菌性胃肠炎等未按照要求报卡;传染病报告卡信息与实际不相符,如病种、姓名、身份证号等;系统生成的传染病报告卡信息与实际不符,如身份证号等;关于“乙肝”,社康未建立相关实验室结果查询,导致漏报。(2)部分社康报告及时率未达标:部分全科医生不熟悉报告要求和流程,导致漏报,经查漏补报后,卡片报告延迟。
(十三)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
1.基本情况: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区共完成卫生监督协管巡查2021间次,其中开展食源性疾病巡查212次、饮用水卫生巡查2次、学校卫生巡查190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巡查1380次、计划生育巡查8次、职业卫生巡查229次。
2.存在问题:(1)部分社康对考核指标理解不到位,如:本底数巡查工作量不足50需巡查补足工作量,部分巡查在国家协管系统录入时未上传现场照片。(2)国家协管系统使用不熟练,如:录入“非法行医”时选择“医疗卫生”类别、巡查时间和上报时间超过5日。(3)协管力量不足,巡查质量及线索识别能力有待提高,如:非法行医巡查较多反馈院感类问题如医疗废物暂存等。
(十四)项目社会效益
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50.89%,较去年45.15%提升,促进居民合理饮食、适量运动、规律作息习惯培养,增强居民主动参与疾病预防活动、接种疫苗、筛查特定疾病意识,有力降低全区医疗压力,提高居民疾病预防意识。
(十五)项目效果
全区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晓率有效样本2857份 ,其中知晓国家基本卫生服务居民共计2303人,总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晓率为80.6%。老年人、高血压和糖尿病重点人群对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晓情况较好,普通居民的知晓情况还有待提高。满意度有效样本2150份,其中对国家基本卫生服务表示满意的居民共计1873人,总体满意度为87.12%。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规范社康运行管理
1.加强社康质量管理。区政府出台《罗湖区社康机构管理办法》,落实社康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社康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安全的内部管理机制。加强对社康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依法执业的监管,对存在违法行为的机构和人员依法严肃查处,维护基层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2.完善社康经费分配机制。区卫生健康局制定《罗湖区2023年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参考标准和资金分配方案》,建立区级补助参考标准,划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目经费预算和分配方式,以社康机构考核结果为经费分配和奖惩依据,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客观公平、奖罚分明”的经费分配方式。
3.加强项目资金的专项管理。各社康机构要严格按照《区卫生健康局 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罗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罗卫健发〔2023〕152号)的要求,实行专账专用、专账核算,严禁资金存在超范围支出。对存在挪用专项经费的情况,依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作出严肃处理。
(二)深化社康服务内涵
1.优化诊疗服务模式。全面实施慢性病“医防融合”服务项目,以高血压、糖尿病为突破口,在社康机构推动基本诊疗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融合发展。完善家庭医生团队管理机制,提升家庭医生团队服务质量。强化家庭医生团队对合理膳食、科学运动的指导能力,加强对慢性病患者不良生活方式指导与干预,探索研究营养处方、运动处方等在社区慢性病患者管理中的应用。
2.落实老年人和慢病管理服务。各社康机构要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统筹推进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三高”共管和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统筹开展辖区老年人规范化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医养结合服务,规范开展健康评估和健康指导。加强档案动态管理、做好质量控制,以健康体检为抓手,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报告分析和结果反馈,加强针对性的健康宣教、指导、咨询和健康管理服务。
3.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完善以区中医院为龙头,辖区各社康机构和中医诊所为网底的罗湖区中医药适宜技术及中医“治未病”网络。强化区中医院对社康机构中医药服务的专业机构督导管理职能,加强对社康机构中医药服务技术指导。
(三)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社康举办医院、各社康中心要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认真对照本次绩效考核及日常业务指导、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总结、分析原因,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节点,认真落实问题整改工作。各社康机构于2024年6月30日前向区卫生健康局上报整改计划,10月30日前上报整改落实情况。
附件:
1.罗湖区2023年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2.罗湖区2023年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量考核结果
3.罗湖区2023年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质量考核结果
4.罗湖区2023年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分级管理考核结果
5.罗湖区2023年各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存在问题列表
6.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新增项目绩效考核表
罗湖区卫生健康局 罗湖区财政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