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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的规定,现将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7日办理的医疗机构、医师、护士执业注册许可结果予以公示。
附件:1.医疗机构执业注册公示名单
2.医师执业注册公示名单
3.护士执业注册公示名单
深圳市罗湖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18日
附件1:医疗机构执业注册公示名单(2024.3.11-3.17).pdf
附件2:医师执业注册公示名单(2024.3.11-3.17).pdf
附件3:护士执业注册公示名单(2024.3.11-3.1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