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宝卫健社管〔2020〕25号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市卫生计生委 市财政委关于做好近期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深卫计发〔2017〕55号)“各区卫生行政部门应明确辖区内各街道、社区、功能区或居住小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责任单位、责任人,每年向社会公布”的要求,结合宝安区4866个网格(含5个机场网格)调整和社康中心新建的情况,现在《宝安区卫计局关于公布社康中心社区健康服务责任区域划分的通知》(深宝卫计〔2019〕75号)文件的基础上对全区社康机构社区健康服务责任区域的划分进行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强化主体责任
社康机构社区健康服务责任区域,是指社康机构在划定的责任区域内要按照各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等要求完成必须开展的服务。如:新冠疫情防控、重症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计划免疫查漏补种、产后访视、家庭病床、开具死亡证明和特殊人群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在所属责任区域内未完成任务的,追究相应社康机构及其举办医院的责任。
(二)鼓励有序竞争
社康机构社区健康服务责任区域,不限定社康机构只能在划定的责任区域内开展服务。我局鼓励各社康机构有序开展竞争,尊重居民选择,通过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积极开展义诊、宣传等活动,主动吸引责任区域内外的居民到社康机构就诊。居民健康档案迁移和家庭医生签约等,原则上按照市卫生健康委的相关要求落实,不受责任区域限制。
(三)适时进行调整
社康机构社区健康服务责任区域,根据社康机构的新建、搬迁等情况适时调整。我局在批复社康机构执业登记、变更执业登记时,对相关社康机构的社区健康服务责任区域情况进行明确,同时抄送相关单位。
二、划分情况
全区各社康机构的社区健康服务责任区域详见附件1表格、附件2至附件11责任区域划分图。
三、相关要求
(一)各社康举办医院和所辖社康机构要按照划分好的责任区域情况,主动与街道、社区、网格管理人员对接,及时掌握责任区域内的人口等相关情况,确保社区健康服务全覆盖。
(二)各社康举办医院和所辖社康机构要按照市、区卫生部门的要求高标准完成责任区域内的社区健康服务项目任务,做好做实社区健康服务工作。
(三)区级公共卫生机构应按照划分好的社区健康服务责任区域,下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任务,开展业务指导、检查和考核。
(四)本通知已划定好的未正常营业的社康机构,在社康机构未正常营业之前,所负责的责任区域原则上由临近的社康机构代管。待社康机构正常营业后,责任区域再按本通知划定的落实,具体为:
1. 灵芝园社康中心(停业)由勤诚达社康中心负责;
2. 源和苑社康中心(筹建)由固戍社康中心负责;
3. 永丰社康中心(筹建)由盐田社康中心负责;
4. 智荟城社康中心(筹建)由钟屋社康中心负责;
5. 御景水岸社康中心(筹建)由新田社康中心负责;
6. 民主社康中心(停业)由蚝二社康中心负责;
7. 拾悦城社康中心(筹建)由壆岗社康中心负责;
8. 象山社康中心(筹建)由新桥社康中心负责;
9. 芙蓉社康中心(停业)由新桥社康中心负责;
10. 博林君瑞社康中心(筹建)由万丰社康中心负责;
11. 满京华社康中心(筹建)由沙浦社康中心负责;
12. 中闽苑社康中心(筹建)由山门社康中心负责;
13. 汇裕名都社康中心(筹建)由石龙社康中心负责。
四、其他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原《宝安区卫计局关于公布社康中心社区健康服务责任区域划分的通知》(深宝卫计〔2019〕75号)作废。
特此通知。
附件:1. 宝安区社康机构社区健康服务责任区域划分情况表
2. 新安街道社区健康服务责任区域划分图
3. 西乡街道社区健康服务责任区域划分图
4. 航城街道社区健康服务责任区域划分图
5. 福永街道社区健康服务责任区域划分图
6. 福海街道社区健康服务责任区域划分图
7. 沙井街道社区健康服务责任区域划分图
8. 新桥街道社区健康服务责任区域划分图
9. 松岗街道社区健康服务责任区域划分图
10.燕罗街道社区健康服务责任区域划分图
11.石岩街道社区健康服务责任区域划分图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