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星光学校:
你机构提交的变更深圳市宝安区星光学校医务室执业地址(门牌号)、主要负责人及诊疗科目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深圳市宝安区星光学校医务室的执业地址(门牌号)由“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红燕路与塘下涌交汇处深圳市宝安区星光学校内”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红燕路与塘下涌交汇处深圳市宝安区星光学校内”。
二、同意深圳市宝安区星光学校医务室的主要负责人由“陈晨”变更为“陈亮”。
三、同意深圳市宝安区星光学校医务室的诊疗科目由“中医科”变更为“内科”。
四、要求该医疗机构加强医务人员的临床技能培训,依法办理医护人员的执业注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医疗用房涉及改建、内部装修等,应达到相应标准,并通过公安消防部门的验收。
五、请你机构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我局换领该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