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主题服务 > 社会保障 > 我要问 > 业务知识库
答:自2021年4月1日起,在广东省内流动就业参保的,不再办理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待符合在广东省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时,由省内最后参保地统一归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