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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个体工商户变更转型为企业需要先清税,法律依据是《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或者转型为企业的,应当结清依法应缴纳的税款等,对原有债权债务作出妥善处理,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条“个体工商户申请通过变更登记转型为企业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二)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三)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承诺书;(四)拟转型为相关企业类型的设立登记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