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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开招募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技术调查官的通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3-08-30 17:51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知通告〔2023〕1号

  为加强我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技术调查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效能,根据《深圳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技术调查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募范围

  高等院校、企业、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组织机构相关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并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优先予以考虑:

  (一)在本专业技术领域处于领先水平的;

  (二)有技术侵权判定工作经验的;

  (三)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

  (四)具有专利审查员资格的;

  (五)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

  (六)具有鉴定人资格的。

  二、申请条件

  (一)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5年以上相关专业技术领域生产、管理、审查或研究工作经验。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者优先。

  (二)不得有下列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正在被行政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3.公职人员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纪违法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其他依法不适合从事技术调查官工作情形的。

  三、工作职责

  技术调查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技术事实的争议焦点以及调查范围、顺序、方法等提出意见;

  (二)参与调查取证;

  (三)参与询问、口头审理;

  (四)协助行政执法办案人员组织鉴定人、相关技术领域的专业人员提出意见;

  (五)提出技术调查意见;

  (六)列席合议组有关会议;

  (七)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四、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成为技术调查官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的方式。个人自荐的,应经本人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单位推荐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推荐单位、自荐人员应按要求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技术调查官自荐(推荐)表》(见附件);

  (二)申请人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及职称、获奖证书等证明的彩色扫描件;

  (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五、申请方式

  请于2023年9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zscqbhc@mail.amr.sz.gov.cn。

  联系人:赖小姐、孔小姐;电话:0755-83070217、0755-83070506 。

  特此通告。

  附件:技术调查官自荐(推荐)表

  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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