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按照《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关于印发<深圳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24〕1号)规定,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不超过LPR+50BPs(LPR为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实际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的经营状况、信用情况等与借款人协商确定。贷款利率应当在贷款合同中载明,各经办银行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提高创业担保贷款实际利率或额外增加贷款不合理收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可以申请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