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文件精神,2021-2022学年宝安区民办中小学教师从教津贴申报资料审核完毕,经过学校审核、学区审核、交叉审核和教育局复核等环节,并根据学校期末考核结果,确定获得2021-2022学年宝安区民办中小学教师从教津贴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3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向我局民管科(地址:洪文路1号宝安区教育局2号楼501,邮编:518101)反映情况或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或电话,以示负责。我局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将严格保密,并认真调查核实。
民管科:电话27781107;
纪检审计科:电话27751319;
传真:29937139。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