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要看

您现在的位置 主题服务 > 教育领域 > 我要看

光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对公明宏发上域幼儿园等30所幼儿园进行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的通知

信息来源:光明区 信息提供日期:2019-09-30 14:51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各相关幼儿园:

  根据《光明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结合本区幼儿园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公明宏发上域幼儿园等30所幼儿园进行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安排与人员组织

  幼儿园办园行为评估由区教育督导室统筹组织,具体分工如下:

序 号

幼儿园名称

评估人员

1

公明宏发上域幼儿园

组  长:程小娟

  员:张洁云(陈年明)

简  超 (杨宝霞)

   (毛连英)

付一洪 (谭伟橙)

童红霞

2

马田中粮云景幼儿园

3

公明吉米星幼儿园

4

公明金苹果幼儿园

5

光明碧眼幼儿园

6

光明亲亲贝儿幼儿园

7

新湖金色阳光幼儿园

8

公明泽华幼儿园

9

马田明日之星幼儿园

组  长:  

  员:汤伟芬

胡金嫦(杨晓霞)

钟  子(王蕊蕊)

高旭琼(黄  丹)

徐霞珍 

10

马田翰林幼儿园

11

公明博思幼儿园

12

公明第二幼儿园

13

马田精英幼儿园

14

公明中央山晶晶幼儿园

15

马田培英幼儿园

16

马田培恩幼儿园

17

公明凯迪幼儿园

组长:林丽清

组员:邬燕平

唐小霜  (邹美容)

陈志燕  (谢碧婳)

王金香

李建慧

18

公明宝明幼儿园

19

玉塘长圳幼儿园

20

凤凰精华幼儿园

21

马田博华幼儿园

22

马田大围幼儿园

23

玉塘精雅幼儿园

24

公明金色未来幼儿园

组长:李  晶

组员:古冬霞

陈小寒(林晓霞)

陈  晓 (黄翠琴)

严丽琼

陈晓梅

25

公明红太阳幼儿园

26

马田金宝宝幼儿园

27

新湖新星幼儿园

28

新湖雅培幼儿园

29

新湖杰仁幼儿园

30

公明凯奇幼儿园

  二、工作要求

  (一)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应于11月30日前完成,具体日期由区教育督导室与评估组组长及幼儿园协商确定。

  (二)评估依照预定程序依法进行。评估中坚持“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原则,注意实效,注重指导,确保评估质量。

  (三)评估人员要做到依法督导,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树立教育督导的良好形象。

  (四)被评估幼儿园应按照有关要求配合评估组开展工作。在评估结束后如实填写《光明区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意见反馈表》。三天内密封交至评估组或用EMS邮寄至我室(邮编:518107,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牛山路33号公共服务平台435室,收件人:梁小芹)

  (五)评估组长全面负责评估活动,除在系统里进行评估活动及口头反馈外,各评估组长应于评估结束后,将各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数据分析与提升建议书(含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我室。(政务邮箱地址:jyjjydd@szgm.gov.cn)

    光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9年9月26日

  (联系人:梁小芹,电话:23400036)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