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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公办学位建设实际,我局于2月24日-3月5日对部分学校学区、招生范围优化调整方案进行了公示,现正式对有关学校学区、招生范围进行调整,本次调整涉及的学校学区、招生范围详见附件。
本公告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南山区教育局所有。
南山区教育局
2021年5月21日
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