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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于不同城市环境亮度分区内的有照明户外广告设施,其表面亮度应符合哪些规定?

信息来源: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10-29 18:38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答:

市环境亮度分区

(参照国标《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 163-2008))


环境亮度类型

天然暗环境区

低亮度

环境区

中等亮度

环境区

高亮度

环境区


区域代号

E1

E2

E3

E4


对应

区域

天文台周边、自然保护区、国家地质公园、生态线范围地区、穿越生态线地区的高速公路及城市干道沿线

居住区、医院等

城市一般地区

城市中心区、主要商业区



有照明户外广告表面亮度最大值    单位:cd/㎡(坎德拉/㎡)


环境区域

E1

E2

E3

E4

设置区域控制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非熄灯时段广告表面的平均亮度

200

≤500

≤1000

熄灯时段广告表面的平均亮度

50

≤300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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