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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00-02-2019-113448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2019-12-26 00:00

名 称:《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布置2019年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的解读

文 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布置2019年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的解读

信息来源:深圳市统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9-12-26 【字体:

  一、制定《通知》的背景

  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反映我市经济发展状况,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中发挥应有作用,进一步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统计年报及定期报表工作,根据国家和广东省统计局2019年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深圳市2019年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

  二、制定《通知》的内容

  (一)明确了报表制度的有效期及报表报送时间。

  (二)明确了2019年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第1号修改单、《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2018)》、《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等,并据此汇总发布相关数据。

  (三)制度沿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以下简称“四经普”)方案中对财务指标的数据采集要求,即“统计调查对象的财务指标,应当依据真实、合法的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申报资料填报。如有确凿证据证明会计核算资料与纳税申报资料明显不符合实际的,应当据实填报。”

  (四)报表制度的修订内容主要由二十个部分组成,分别是“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国民经济核算统计报表制度”、“基本单位统计报表制度”、“农业牧渔业统计报表制度”、“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统计报表制度”、“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运输邮电互联网软件业统计报表制度”、“批发和零售业统计报表制度”、“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制度”、“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统计报表制度”、“能源统计报表制度”、“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科技综合统计报表制度”、“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企业创新活动统计报表制度”、“文化及相关产业综合统计制度”、“城市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和“地方统计报表制度”。

  三、制定《通知》的目的及必要性 

  (一)为真实反映我市经济发展状况,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统计年报及定期报表工作。

  (二)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快构建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统计保障。

  (三)健全新兴产业统计,建立“三新”统计分类和统计指标体系,完善“三新”统计监测制度方法,开展“三新”统计核算,推进“三新”统计常规化。

  (四)立足统计改革创新、提升统计能力、做好统计业务,多措并举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有关工作,进一步完善统计调查制度设计,优化统计调查项目,加大抽样调查应用范围和力度,统一相关统计标准,精简统计调查指标,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四、制定《通知》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

  (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2019年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主要修订内容的通知》(国统字〔2019〕101号)。

  (三)《广东省统计局关于印发2019年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主要修订内容的通知》(粤统字〔2019〕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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