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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00-02-2018-109693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2018-04-28 00:00

名 称:《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解读材料

文 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解读材料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8-04-28 【字体:

  一、相关背景

  2000年,我市结合实际,出台并实施了我市政府特殊津贴(以下简称市贴)制度,每两年开展一次选拔工作。截至2016年底共进行了8次选拔,选拔出407名享受市贴专家,对激励在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推动我市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效果。

  按照市委市政府2016年3月印发的《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要求,对现行的《关于印发<深圳市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办发〔2012〕10号)做了补充,出台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主要内容

  (一)增加在深工作年限的条件。近年随着教育、卫生等领域交流合作力度的加大,我市以柔性引进方式引进了较多的高水平专家。从市贴选拔的“在深工作”和“为深圳做出的贡献”出发,为区别其他人才政策,提高政策精准性。在选拔条件中增加了“在深全职工作2年以上”的要求,以此树立“执着坚守、立足深圳做贡献”的激励导向。

  (二)细化技能人才选拔条件。高技能人才一直是市贴选拔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原选拔办法对技能人才的申报条件的表述较为笼统。为了明晰技能人才的申报条件,提高评审工作的可操作性,故在“通知”中细化了技能人才申报条件,以便于选拔培养一线优秀的高技能人才。

  (三)提高津贴标准额度。根据《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为提升人才激励措施,市贴标准由原来的1万元提高至5万元。

  (四)提升评价精准度。在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过程中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主导作用,实行分类评价,提高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的精准度和科学性。

  三、注意事项

  市贴评选为两年度一次,在当年度选拔通知印发后,申报单位需根据通知要求,先在网上核实本单位申报人材料,核实无误后在系统上报,再到窗口提交资料并核定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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