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00-02-2018-109154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2018-04-17 00:00
名 称:关于《深圳市市级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2017年版)》的解读
文 号:
主 题 词:
为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召开的市县公共服务清单梳理和公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我市在市政府部门、市级群团组织和市属国有企业组织开展了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工作,形成并印发了《深圳市市级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2017年版)》(深府规〔2017〕9号,以下简称《通用目录》)。
《通用目录》按事项实施主体可分为市政府部门、市级群团组织和市属国有企业三部分,大项共717项、子项1075项。其中,政府部门和群团组织公共服务事项,范围涵盖除行政许可外的其他5类依申请事项,包括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其他服务(不含依职权类事项),涉及30家政府部门、1051项和1家群团组织、6项。市属国有企业公共服务事项共18项,涉及供水12项、管道燃气6项,均按照要求编制了服务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