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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00-02-2018-11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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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6-25 00:00

名 称:《儿童塑胶地垫安全技术要求》(SZJG55-2018)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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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词:

《儿童塑胶地垫安全技术要求》(SZJG55-2018)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8-06-25 【字体:

  一、本规范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塑胶地垫是指以高分子聚合物为主要材质的地垫,通常具有良好的柔软性、回弹性、防震、缓冲等性能,广泛应用于有婴幼儿的家庭、儿童室内游乐场及早教中心、幼儿园、小学低年级教室等教育机构,以开展亲子游戏、舞蹈训练等活动。目前市场上塑胶地垫的主要材质包括EVA(Ethylene-vinyl acetate copolymer,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PE(Polyethylene,聚乙烯)、PP(Polypropylene,聚丙烯)、PVC(polyvinyl chloride,聚氯乙烯)、橡胶、PU(Polyurethane,聚氨酯)等高分子聚合物。高分子聚合物树脂本身对人体无毒无害,但在生产过程中需加入发泡剂、交联剂、着色剂、柔软剂等添加剂,这些添加剂或其反应副产物可能残留在产品中,并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的危害风险,如EVA地垫生产过程中加入的发泡剂偶氮二甲酰胺容易在高温条件下降解产生甲酰胺副产物。依据欧盟法规EC No.1272/2008的条款,甲酰胺为1B类生殖毒性物质。研究人员在饮用水中加入甲酰胺,受试浓度大于350ppm的观察组与对照组相比,雌鼠怀孕率下降30%,产仔数量减少8%,幼仔存活率下降28%。可见,儿童若长期接触含有过量浓度甲酰胺的塑胶地垫,存在不可逆的伤害危险。

  早在2010年,比利时就开始关注儿童塑胶地垫的化学质量安全,限制销售甲酰胺含量大于200mg/kg的拼接地垫产品;法国则紧跟其步伐,在2011年颁发了相关法令,限制甲酰胺含量大于200mg/kg的拼接地垫产品在法国市场流通。2011年,原国家质检总局委托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率先开展了泡沫地垫中甲酰胺的风险监测任务,结果发现甲酰胺的检出率为90%。2013年,原国家质检总局再次委托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主持开展泡沫地垫中甲酰胺的风险监测任务,甲酰胺检出率为98%,其中,甲酰胺含量超过200mg/kg的样品占比78.3%。2015年,江苏质监局对120批次儿童地垫的产品质量开展风险监测,对可迁移元素、小零件项目、甲酰胺、溶剂残留、燃烧安全性能等指标进行了检测,有50批次样品的甲酰胺、溶剂残留和小零件等指标超出相关标准限量值,占比41.7%。

  2016年6月,深圳市妇联、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应市领导要求组织市场监管、教育、卫计、住建及市建科院部分专业人员就信息快报(日刊)总第5454期《婴幼儿教育机构铺设EVA泡沫地垫危害儿童健康》报道召开了专题会议,会上专家一致认为EVA泡沫地垫对儿童健康存在潜在危害。因此,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16年7月下达了“2016年深圳市EVA泡沫地垫产品质量风险监测实施方案”,进一步了解儿童塑胶地垫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此次风险监测结果显示:依据中国台湾标准CNS 15493-2015,EVA泡沫地垫产品中甲酰胺的不符合率为85.0%,与国家质检总局、江苏质监局等组织的风险监测结果类似,不容乐观。为提高深圳质量,保障深圳儿童的健康成长,打造深圳标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16年9月发布了《关于下达2016年第二批技术标准文件计划项目任务的通知》,对《儿童塑胶地垫安全技术要求》特区规范制定项目予以立项,由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牵头起草。

  通过对深圳市59家有婴幼儿的家庭、11家早教机构、20家幼儿园、20家儿童游乐场进行调研,结果表:94.9%有婴儿的家庭、72.7%的早教机构、80.0%的幼儿园、90.0%儿童游乐场均有铺设塑胶地垫。可见,塑胶地垫的产品质量好坏对儿童的身体健康有着重要影响。目前国内还尚未有儿童塑胶地垫产品化学质量安全技术要求相关的标准。2017年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会议表明:质检工作将瞄准妇幼用品,推动建立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本规范的制定成为国内首个儿童塑胶地垫产品化学质量安全技术要求标准,有利于贯彻执行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方针,推动儿童用品质量监管体系的完善,保障深圳儿童身体健康,亦符合深圳市政府“打造深圳标准,铸造深圳品牌”的工作战略,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深圳标准”的影响力。

  二、本规范的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在深圳市内生产、销售的可供14岁以下儿童在上面玩耍的塑胶地垫产品,其管控范围包括深圳市内生产或销售儿童塑胶地垫产品的企业。

  三、本规范正式实施后的管控措施有哪些?

  本规范在本市范围内为强制性标准,管控范围包括儿童塑胶地垫的生产和销售领域,正式实施后将定期开展专项执行行动。一是针对销售领域的儿童地垫产品抽样监管,二是相关行业禁止生产可迁移元素含量、甲醛释放量、特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总量、甲酰胺含量、增塑剂含量和多环芳烃含量超过限值要求的儿童塑胶地垫产品。对生产、销售不符合特区技术规范要求的儿童塑胶地垫产品进行通报、依法责令整改和行政处罚。

  四、本规范实施对我市相关产业有哪些影响?

  本技术规范实施后,不仅不会对相关产业造成严重影响,还可以帮助其加快技术升级与改造,提高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1)加快儿童塑胶地垫行业的技术进步。

  《儿童塑胶地垫安全技术要求》为国内首创,填补了儿童塑胶地垫化学安全标准领域的空白,体现了儿童塑胶地垫产业的新要求。从前期的抽检结果来看,即使使用了偶氮二甲酰胺为发泡剂的地垫产品也可以满足本规范的技术要求,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先进的技术水平。本规范的实施,有利于加快儿童塑胶地垫行业的技术进步,助力儿童塑胶地垫产品质量的整体提升。

  (2)有利于儿童塑胶地垫行业产品的淘汰升级。

  据国内多次儿童塑胶地垫产品质量风险监测数据可知,甲酰胺在价格相对低廉的EVA泡沫地垫产品中的检出率非常高,甚至可以达到100%。根本的原因是由于EVA泡沫地垫在生产过程中需加入偶氮二甲酰胺作为发泡剂,且属于密封式发泡,在反应过程中产生甲酰胺副产物容易残留在地垫产品中。XPE地垫产品虽然也常采用偶氮二甲酰胺进行发泡,但是由于XPE地垫产品的发泡过程属于敞开式发泡,其甲酰胺残留量相对较低。EPE由于使用的是丁烷气发泡,则存在甲酰胺的风险很小。因此,本规范实施后会推动儿童塑胶地垫行业产品的淘汰升级,淘汰生产工艺落后的产品,优化塑胶地垫市场的产品结构,提升深圳质量的影响力。

  五、本规范何时实施?对企业有何要求?

  本规范自2018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涉及本规范管控范围的企业,如销售企业应要求对应的生产企业提供符合《儿童塑胶地垫安全技术要求》的产品。当生产企业生产的儿童塑胶地垫产品不符合《儿童塑胶地垫安全技术要求》时,应更新使用符合要求的原料,必要时应对生产工艺进行升级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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