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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00-02-2018-109325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2018-07-30 00:00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管理的意见》解读材料

文 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管理的意见》解读材料

信息来源:深圳市教育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8-07-30 【字体: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一)校外午托乱相亟需规范。校外午托是目前学生午托的重要方式之一,但由于审批条件严格、场地条件受限等多种原因,校外午托机构大部分是处于无证状态,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同时,目前实行的由消防、食药部门前置审批,教育部门批准,民政部门登记的校外午托机构管理体制已经不符合新的上位规定,亟需进行改革。

  (二)学生午托需求亟待满足。我市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接近六成学生家庭有午托需求,但目前多数学校不提供学生午餐午休服务,同时家长普遍对校外午托状况不满意,学生午餐午休成为困扰许多家庭的问题。

  从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和百万家庭福祉出发,深圳市政府决定针对学生午餐午休领域存在的问题,完善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管理机制,妥善解决百万学生午餐午休这一重大民生问题,制定本意见。

  二、《意见》主要有哪些内容?

  《意见》包括总体思路、完善学生午餐午休管理机制、多方式解决校内供餐、多途径改善学生校内午休条件、完善校内午餐午休管理、完善校外午托机构的管理、大力培育发展午托服务相关产业、保障措施等八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思路,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等内容。第二至第七部分为主要任务,从完善学生午餐午休管理机制、多方式解决校内供餐、多途径改善学生校内午休条件、完善校内午餐午休管理、完善校外午托机构管理、大力培育发展午托服务相关产业等六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第八部分保障措施从提高思想认识、优化工作流程、加强经费保障、强化宣传引导等四个方面提出工作部署。

  三、《意见》提出的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管理的方式是怎样的?

  《意见》力图整合学校、家庭、社会多种资源,充分发挥多元主体参与作用,着力构建以校内午餐午休为主、校外午餐午休为辅的管理方式,形成政府引导、学校主体、家长分担、社会协同的午餐午休管理新格局。

  之所以实行以校内解决午餐午休为主,有以下三方面原因:

  一是广大家长的普遍吁求。绝大部分家长希望能够在学校解决学生午餐午休问题,而且因为学校拥有较多的活动场所、安全的硬件设施和熟悉的环境、专业的师资队伍,在学生午餐午休管理上有着不可替代的天然优势,校内提供学生午餐午休最有利于学生的健康和安全。

  二是校外午托机构管理已经成为一个死结,不可能从根本上消除隐患。在目前的条件下,校外午托机构无论如何都难以全部符合消防等安全监管的要求;如果不能校内解决学生午餐午休,就存在校外午托的刚性需求,查处困难,成为管理难题。

  三是校内解决学生午餐午休是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普遍做法。许多发达国家以及我国北京、上海、香港等城市都从制度上保障学生午餐供应,实行以校内就餐为主,既解决了家长后顾之忧,又全面提升学生素质,而且不存在校外午托管理难题。

  在立足校内解决午餐午休的基础上,基于现行学校作息制度下,午休时间较长而校内无休息床位,导致对校外午托需求的现实仍会在一定范围存在,照顾对校外午托的个性化需求,《意见》完善了校外午托机构管理,进一步规范管理,保证学生安全和利益,发挥校外午托机构的补充作用。

  四、为什么要三年才能基本实现全市全部有需求的学生在校内午餐午休的目标?

  由于我市过去多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别是公办学校)建设时没有考虑学生就餐问题,没有学生食堂,或者学生食堂供餐能力有限。实行校内供餐需要新建食堂或对现有食堂进行改扩建,这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完成和投入使用;实行社会配餐也需要供餐企业的平稳发展才能确保食品安全。因此要循序渐进地推进在校内午餐午休工作,《意见》要求,从2018年到2020年,用三年时间,基本实现全市全部有需求的学生在校内午餐午休的目标。具体任务分解如下:2018年,全市65%以上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为全部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午休服务;2019年,80%以上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为全部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午休服务;2020年,全市95%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为全部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午休服务。

  五、校内午餐午休的解决对象是哪些?

  学校提供校内午餐午休,以保障有在校内午餐午休需求的学生都能在校内午餐午休为目标。即对学生午餐午休方式不搞一刀切,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在家午餐午休、在校内午餐午休,或者到合法的校外午托机构午餐午休。对于有在校内午餐午休需求的学生,学校都应当满足其基本需求。

  六、校内午餐提供方式有哪些?

  校内提供午餐的方式包括学校食堂自行供餐和企业配餐两种方式。有条件通过学校食堂解决的,尽量由学校食堂提供学生午餐,鼓励场地空间不足的学校采用智能烹饪机器人实现集约化供餐。学校食堂不足以提供学生午餐,且没有改扩建空间,或者改扩建期间,可以实行社会配餐。

  新建学校和改扩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根据办学规模,配备相应的午餐午休设施,充分保障学生在校内午餐午休。

  七、如何确定社会配餐企业?

  暂时不能实现学校自行供餐的学校可由学生监护人依据自愿原则委托学校采取由配餐企业集中配餐的方式为学生提供午餐。市市场监管委、市教育局等部门制定社会配餐标准,建立健全供餐企业招投标程序,形成各级教育部门指导,学生监护人依据自愿原则委托中小学校处理校外配餐相关事务的制度。鼓励临近的学校选择共同的供餐企业,就近建立热加工厂,缩短配餐时间,保证饭菜质量。

  八、学生午餐价格怎么确定、费用怎么承担?

  学生午餐价格根据健康、营养和经济的原则,由学校、学生监护人代表和供餐方协商确定。学生午餐费用原则上由家长负担,低保家庭学生的午餐费用由政府以每人每餐1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九、校内午休的方式是怎样的?

  由于近年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位持续紧张,学校无法提供专门的午休房和睡床,非寄宿制学校学生校内午休以在教室内午休为主。学校可通过教室配备空调和使用可调节、可折叠的具有午休功能的课桌椅,推动学校图书馆、阅览室、多功能室、体育馆等场所在午休时间向学生开放,根据条件配备午休相关设施等方式,改善学生午休条件。实施分年级午休管理机制,条件优越场所优先提供给低年级学生,特别优先保障小学一年级学生的午休条件,确保小一学生顺利实现幼小衔接。

  十、校内午餐午休怎么管理?

  为维持好校内午餐午休秩序,原则上每个班配备不少于一名午餐午休管理人员,根据低年级学生需要更多照顾的特点,增加一定比例的午餐午休管理人员;同时还要确保一定的行政、医务等人员在岗。故1-4年级按照班级数的1:1.5、5-9年级按照班级数的1:1.1配备午餐午休管理人员。

  建立多方参与的校内午餐午休管理机制。积极吸纳学校教职员工、供餐企业辅助人员、专业午托服务机构人员、家长等担任学校午餐午休管理服务人员。推动学生家长参与学校午餐午休管理的各个环节,吸纳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食堂承包、配餐企业选择的招投标和竞争性谈判工作,构建多方参与的午餐午休管理机制。

  探索学生参与午餐午休自我管理,如推动五至九年级学生以值日生形式参与午餐的配送、分配和餐后的清洁整理等服务管理以及午休秩序维持工作。

  十一、校外午托机构登记管理制度有什么变化?

  改革校外午托管理体制,依程序修订《深圳市校外午托机构管理办法》。研究以商事登记的方式设立校外午托机构,从事营利性的校外午托经营活动。允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举办非营利性校外午托机构。鼓励街道、社区充分利用街道和社区的活动场地,为中小学生提供午托服务。

  已经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校外午托机构,可以选择继续按照民办非企业方式开展业务,也可以选择注销民办非企业,到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为商事主体。

  十二、为什么放学后的托管未同时在《意见》中规定?

  近期,《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18〕9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式印发实施。本《意见》已充分吸纳《指导意见》的相关精神,但着眼于解决目前我市学生家长最迫切、社会反映最强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呼吁最关切的学生午餐午休问题,对于下午放学后的托管问题,市教育局目前以组织学生参与学校课后“四点半”活动的形式予以解决,并已在全市选取320所中小学开展试点,按照计划,到2019年,力争在全市中小学全面铺开课后“四点半”活动。届时,学生下午放学的托管问题也将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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