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00-02-2018-11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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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2018-12-11 00:00
名 称:《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指南》的政策解读
文 号:
主 题 词:
SZDB/Z 70-2018《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局)印发,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修订《指南》的原因?
SZDB/Z 70—2012《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核查规范及指南》(以下简称“原指南”)规定了组织温室气体核查的原则与要求,自2012年发布以来,指导我市核查人员科学完成组织碳排放核查工作,为深圳碳排放权交易及温室气体减排行动提供公信力保障。由于核查工作的复杂性,在多年实际使用过程中,发现有部分细节性技术问题在原指南中未作明确规定,潜在影响核查工作的一致性。因此,基于基准年和履约期的实践经验修改原指南,提升碳排放核查指南的完善度。
二、《指南》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指南》适用于第三方核查机构对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进行外部核查,也适用于组织进行内部核查。第三方核查机构需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备案且在备案有效期内。
三、《指南》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指南》由前言、引言、正文五个章节及附录、参考文献共同构成。
前言主要罗列了《指南》的主要技术性变化和起草单位及起草人信息。
引言主要介绍《指南》制定的背景、意义及相关配套标准修订情况。
第一章范围,主要阐明了该指南的核心内容和适用对象。
第二章规范性引用文件,列出了该标准在制(修)定的过程中引用的规范文件信息。
第三章术语和定义,详细列出了组织进行温室气体排放核查过程中各事项所涉及的术语、含义及其引用情况。
第四章原则,规定了温室气体排放核查工作需坚持独立性、守信用、公正性和专业性四大原则。
第五章核查要求,明确了核查过程包括的流程环节,规范核查策划、核查程序、温室气体数据和信息管理体系评价以及核查报告编制等内容要求。
附录主要为温室气体核查报告模板和温室气体信息交叉检查参考示例。
参考文献主要列举了《指南》制修订过程中参考的文献资料信息。
四、《指南》的主要亮点有哪些?
修订后《指南》的亮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完善了核查工作程序要求。一方面是要求核查机构与核查委托方签订核查协议,保证碳核查工作的公正性以及保障组织与核查机构双方的权益;再者增加了核查准备环节,规范了核查程序的流程;第三则是增加技术审核环节以提高核查报告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二是删除了保证等级的内容。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确企业碳核查工作技术要求的通知》(深市监认字[2012]11号)规定深圳市的核查保证等级为合理保证等级,不使用有限保证等级规定,因此深圳市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活动不存在保证等级的概念,从而删除原指南中所有关于保证等级的规定。
三是删除了组织基本信息表。组织基本信息表是为进行基准年核查而编制,由核查机构核对企业基本信息并填报。目前深圳市碳排放管控单位基本信息均在量化报告及清单中已呈现,核查过程中不需填写该部分内容,实际核查中该信息表页也未实际使用,因此删除。
四是规范了核查成果。为了统一规范核查机构的核查报告格式和内容,对组织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模板进行更新,对核查报告各部分内容进行了严格规范。
五、怎样确保核查双方的利益?
管控单位和核查机构应签订核查协议,协议内容包括核查目的、核查范围、核查准则、核查年份、双方责任和义务、保密条款、核查费用、协议的解除、赔偿等相关内容,以确保双方的利益。
六、核查前应做哪些准备工作?
签订协议之后,核查机构需选择具有相关资质的核查组长和核查员组成核查小组,组长应制定核查计划并明确核查组成员的任务分工。
核查组长应与委托方就沟通渠道、核查目的、核查方法、核查范围等进行沟通,确定好相关事项后再进行现场核查。
七、实质性偏差是指什么?如何设定及计算?
实质性偏差是用于界定温室气体量化清单和报告中可能影响目标用户决策的一个或若干个累计的实际错误、遗漏和错误解释的定性或定量的要求。
深圳市组织的核查活动的实质性偏差门槛值按温室气体排放量分为5个等级:
a)排放量<1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实质性偏差门槛值为5%;
b)1万吨二氧化碳当量≤排放量<5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实质性偏差门槛值为4%;
c)5万吨二氧化碳当量≤排放量<1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实质性偏差门槛值为3%;
d)1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排放量<10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实质性偏差门槛值为2%;
e)排放量≥10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实质性偏差门槛值为1%。
实质性偏差的计算公式:实质性偏差=(组织量化报告排放量-核查机构核查排放量)/核查机构核查排放量*100%。
八、文件审核包含哪些内容?
核查组应对组织提交的温室气体清单和报告、此前相关的核查报告和温室气体清单以及温室气体信息管理体系文件进行审核。核查组宜对组织提交的工艺流程图、电力计量网络图、组织平面布局图等进行审核。
九、制定抽样计划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如果组织包含多个场所,且当各场所的业务活动、设施、设备等差异较大时,则每个场所都要进行审核;但当各场所的业务活动、设施、设备等均较相似时,对场所进行抽样。抽样的场所数Y=(X为总的场所数,数值取整时进1),最多不超过20个,当存在4个及以上相似场所时,当年抽取的样本与上一年度抽取的样本重复率不超过50%。
十、现场核查计划应包含哪些内容?
现场核查计划应包括核查准则、核查范围、实质性偏差门槛值、核查活动及日程安排等内容。
十一、现场核查过程中应注意哪些事项?
现场核查工作应以首次会议开始,并以末次会议结束。整个核查过程中核查者应做好核查过程记录,以备查验。现场核查方法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观察作业内容、现场检查计量器具、抽样原始数据、检查相关文件凭证、与相关人员面谈讨论等。
十二、核查过程中,哪些证据可以被认为是有效的?
核查活动过程中收集的物理证据如排放监测设备、校准设备等,文件证据如控制程序、工作日志、票据等,证人证据如与从事相关管理、技术工作方面的人员面谈收集的信息等,均可认为是有效的证据。
十三、核查报告应包括哪些内容?
核查报告应包括核查组织名称、组织温室气体报告覆盖时间段、核查准则、实质性偏差门槛值、核查范围、核查小组、核查方法与程序、温室气体排放源的排放、核查发现是否全部纠正和澄清、组织温室气体排放汇总以及核查结论。
十四、对技术审核的要求是什么?
技术审核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文件审核表、抽样计划表、现场审核记录表、核查发现表、排放源数据清单等文件。
技术审核人员应具有核查员相关资质,且独立于核查组成员。
十五、应对哪些文件信息进行记录与保存?
核查机构应做好记录和文件的安全保护工作。记录和文件可以是电子或纸质的,应至少保存10年。
核查机构应对核查活动相关的记录表单,如文件审核表、抽样计划表、核查计划表、核查发现表、现场核查记录、组织温室气体量化和核查报告、信息确认书等资料进行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