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00-02-2018-109306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2018-12-19 00:00
名 称:《布置2018年统计年报和2019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的解读
文 号:
主 题 词:
一、制定《通知》的背景
按照国家和广东省统计局2018年统计年报和2019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通知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制定了《2018年统计年报和2019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经我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网上发布征求意见,并报请市法制办审查通过。《通知》于2018年12月7日正式印发。
二、制定《通知》的内容
(一)明确了报表制度的有效期及报表报送时间。
(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的2018年统计年报已包含在《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内,修订内容不再另行说明。
(三)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地方统计局与国家调查队部分业务分工调整优化方案〉的通知》(国统字〔2017〕209号)文件要求,由我局负责组织实施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投资领域小微企业调查、以全国为总体的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调查;我局不再承担全国月度劳动力调查任务。
(四)明确了2018年统计年报和2019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各相关报表统一取消“行业代码(GB/T 4754-2011)”;执行《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修订<三次产业划分规定(2012)>的通知》要求,执行新的《三次产业分类》,并据此汇总发布相关数据。
(五)合并各制度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组织机构代码”,改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
(六)报表制度的修订内容主要由二十一个部分组成,分别是“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国民经济核算统计报表制度”、“基本单位统计报表制度”、“调查单位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农业牧渔业统计报表制度”、“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统计报表制度”、“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统计报表制度”、“运输邮电软件业统计报表制度”、“批发和零售业统计报表制度”、“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制度”、“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统计报表制度”、“互联网经济统计报表制度”、“能源统计报表制度”、“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制度”、“企业创新活动统计报表制度”、“文化及相关产业综合统计制度”和“地方统计报表制度”。
三、制定《通知》的目的及必要性
(一)为真实反映我市经济发展,全面体现新动能新经济新发展状况,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统计年报及定期报表工作。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深改组有关会议精神,着力推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三大核算改革任务;建立健全绿色发展统计制度,做好相关统计监测工作;推进劳动力调查、服务业统计和投资统计等重点领域统计制度方法改革。
(三)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相关要求,健全新兴产业统计,建立“三新”统计分类和统计指标体系,完善“三新”统计监测制度方法,开展“三新”统计核算,推进“三新”统计常规化。
(四)贯彻落实中央巡视整改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统计调查制度设计,优化统计调查项目,加大抽样调查应用范围和力度,统一相关统计标准,精简统计调查指标,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五)改进数据采集方式,强化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加大遥感技术、电子记账、PDA等新技术手段在统计调查中的应用,完善与之配套的统计方法及工作规范。
四、制定《通知》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
(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2018年统计年报和2019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主要修订内容的通知》(国统字〔2018〕116号)。
(三)《广东省统计局关于印发2018年统计年报和2019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主要修订内容的通知》(粤统字〔2018〕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