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00-02-2019-109285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2019-03-06 00:00
名 称:关于“深圳市内通行的垃圾运输车、抢险救援车采取备案制管理,备案后不受货车限行措施限制”的政策解读
文 号:
主 题 词:
一、背景依据
(一)货车限制通行政策对全市垃圾清运以及道路交通事故的救援工作带来一定不便。一方面,我市日产垃圾约1.7万吨,为完成“日产日清”任务,现已投入2000余台垃圾运输车,但受限于垃圾填埋场数量和承载能力,垃圾清运常在凌晨开始作业、排队倾倒。另一方面,我市各类抢险救援车共有1000台,担负着道路交通救援、动态值班值守和应急保障的重要任务。为保证我市良好的交通运行、环境质量,垃圾运输车、抢险救援车可向市交管部门申请临时通行证,但通行证有效期仅三个月,且申请手续繁复,无法满足实际灵活机动的需要。
图1现有限行措施满意度调查结果
图2现有限行措施不满意原因调查结果
(二)为减缓影响程度,同时响应“放管服”要求,制定了深圳市内通行的垃圾运输车、抢险救援车采取备案制管理工作方案。根据公安部《公安交管部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的措施》文件精神以及省厅交管局“放管服”工作部署,按照《交警支队全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总体方案》的要求,以“坚持放到位、坚持管精准、坚持服务优”为目标,对垃圾运输车、抢险救援车采取备案制管理,备案后不受货车限行道路限制,允许全市范围通行。
二、目标任务
对垃圾运输车、抢险救援车采取备案制管理,备案后不受货车限行道路限制,简化企业行政申请手续,提升工作效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交通管理服务的满意度。
三、主要内容
(一)备案发起。
垃圾运输车由深圳市环卫清洁行业协会或主管部门提出证明从事垃圾运输的证明材料及书面备案意见,抢险救援车由深圳市道路交通救援行业协会或主管部门提出从事抢险救援的证明材料及书面备案意见。
(二)备案方式。
申请人通过登录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选择交管业务,进入“机动车在禁止通行道路上临时通行许可”事项,按要求上传备案材料后,交警部门对提出备案的车辆进行核准后备案,备案时核对违法处理系统,有违法未处理或未年审的不予备案,备案成功后不受货车限行措施限制。
(三)备案时间。
1次备案1年有效。
图3备案登记流程
表1新、旧政策对比
内容 |
旧 |
新 |
审核时间 |
3个工作日 |
1个工作日 |
允许通行范围 |
依据合同给予局部范围 |
全市范围 |
有效期 |
3个月 |
1年 |
四、解决问题
简化企业行政申请手续,提升工作效率,满足我市垃圾运输车、抢险救援车对于作业的响应时间、处理速度、作业时间和空间范围的灵活度方面都有较高的要求,维持我市交通良好运行状态及城市环境质量。
五、政策文件
关于深圳市内通行的垃圾运输车、抢险救援车采取备案制管理,备案后不受货车限行措施限制的事项说明
一、事项名称及内容
“深圳市内通行的垃圾运输车、抢险救援车备案制管理措施”。上述车辆备案后不受货车限行措施限制。
二、项目背景
根据公安部《公安交管部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的措施》文件精神以及省厅交管局“放管服”工作部署,按照《交警支队全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总体方案》的要求,以“坚持放到位、坚持管精准、坚持服务优”为目标,对垃圾运输车、抢险救援车采取备案制管理,备案后不受货车限行措施限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交通管理服务的满意度。
三、相关措施
(一)备案发起。
垃圾运输车由深圳市环卫清洁行业协会或主管部门提出证明从事垃圾运输的证明材料及书面备案意见,抢险救援车由深圳市道路交通救援行业协会或主管部门提出从事抢险救援的证明材料及书面备案意见。
(二)备案方式。
通过现有通行证系统,对提出备案的车辆进行核准后备案,备案时核对违法处理系统,有违法未处理或未年审的不予备案,备案成功后不受货车限行措施限制。
(三)备案时间。
1次备案1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