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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关于加力支持工业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信息提供日期:2026-04-03 【字体: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大规模设备更新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工作部署,加快推动工业企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四新”手段实施技术改造,激发新兴产业领域投资活力,扩大工业有效投资,特制定《深圳市关于加力支持工业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就《若干措施》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国家、省级层面持续加大对工业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2024年国务院出台《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202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出台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2026年继续加大对设备更新的支持力度。省级层面,2025年出台《广东省加快扩大工业有效投资实施方案(2025—2027年)》(粤办函〔2025〕246号),明确加力扩围推进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并提出要抢抓人工智能、机器人等新赛道,形成一批新的投资热点。

  深圳市高度重视工业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工作,2023年出台《深圳市关于新形势下加快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的若干措施》(深府办规〔2023〕6号),从加大技改项目投资支持、培育一批公共服务平台和应用示范标杆、强化资源要素保障、优化工作实施机制等四个方面提出18条具体措施。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工业场景正加快应用开源鸿蒙操作系统、机器人、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产品开展技术改造,有必要在现行政策基础上,组织实施新一轮加力支持工业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政策措施,激发新兴产业领域投资活力,扩大工业有效投资。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提出8条支持举措:

  一是加大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支持力度,对技术改造投资10亿元及以上的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审定设备总投资建设费用的10%予以资助。

  二是积极争取国家设备更新政策支持,对获得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的工业设备更新项目,按照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额度的20%予以配套资助,单个项目资助上限为100万元。

  三是拓展机器人生产规模和应用场景,支持机器人核心零部件企业以及本体企业投资建厂或扩产,推广机器人工业制造场景应用。对符合前述类型的技术改造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资建设费用的20%予以资助,单个项目资助上限为1000万元。

  四是支持具身智能数据采集场建设,鼓励具身智能机器人企业以自建的方式投资建设数据采集场。对技术改造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的具身智能机器人企业数据采集场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资建设费用的20%予以资助,单个项目资助上限为1000万元。

  五是支持企业应用“开源鸿蒙/RISC-V”开展技术改造,对工业企业采用开源鸿蒙操作系统进行技术改造且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资建设费用的15%予以资助,对项目中在控制、驱动等核心环节应用适配开源鸿蒙操作系统的RISC-V芯片的设备予以额外5%资助,单个项目资助上限为1000万元。同时,对符合前述类型的获得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的项目,按照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额度的20%予以配套资助。

  六是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智能制造,鼓励工业企业部署算力基础设施,打造5G工厂、卓越级和领航级智能工厂。对符合前述类型的技术改造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资建设费用的20%予以资助,单个项目资助上限为1000万元。

  七是做好项目纳统管理,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有关制度要求做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统计工作,加强全流程纳统指导培训,确保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科学纳统、应统尽统。

  八是强化政策协同引导,鼓励各区设立本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符合上级、我市及市辖区各级政府关于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扶持政策规定的,可同时申请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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