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20+8”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集群发展的规划和部署,推动高端装备与仪器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根据《深圳市培育发展高端装备与仪器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4-2025年)》《深圳市关于推动高端装备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和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主要目标
规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端装备与仪器产业发展扶持计划的组织实施,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推进深圳市高端装备与仪器产业集群发展。
二、主要框架及内容
《操作规程》全文分为七章,共二十七条,主要包括:总则、工作职责、资助的项目类别、标准及其费用范围、申报条件、项目扶持计划的组织实施、绩效评价与监督管理和附则。
第一章“总则”。明确《操作规程》政策依据、适用产业领域、扶持计划管理模式。
第二章“工作职责”。明确主管部门、项目单位、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职责分工。
第三章“资助的项目类别、标准及其费用范围”。明确项目资助的内容和方向、资助标准及费用范围。
第四章“申报条件”。明确申报单位、申报项目须具备的基础和专项申报条件。
第五章“项目扶持计划的组织实施”。明确项目申请、预审、受理、审核、公示、下达资助计划等程序。
第六章“绩效评价与监督管理”。明确绩效评价以及对主管部门、项目单位、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的监管措施。
第七章“附则”。明确《操作规程》各项目扶持计划的具体执行会受当年度重点工作需要、当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当年度符合资助条件的资助项目数量情况等因素影响,并对实施期限、解释权做出明确具体规定。
三、扶持计划资助方式和标准
(一)重大战略性原创性项目攻关扶持计划
围绕薄膜沉积设备、离子注入机、薄膜量测设备等晶圆制造设备;曝光机等面板制造前、中道制程设备;超精密数控车床、铣床、磨床和复合加工机床;高端电子测试仪器、几何量测仪器、科学实验仪器;重大深海采矿装备等整机和核心零部件,开展重大技术装备攻关项目。
资助标准及费用范围为:事后资助,按项目总投资额的30%,最高给予300万元资助。项目总投资费用主要由建设投资、研发费用构成。
(二)自主可控的装备互联协议推广应用扶持计划
支持数控装备内置或兼容NC-Link互联通信协议标准,工业软件等适配NC-Link互联通信协议标准,形成有利于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统一标准;支持数字化工厂/车间应用NC-Link协议标准,形成基于NC-Link协议的工厂/车间数字化解决方案示范。
资助标准及费用范围为:事后资助,按照NC-Link互联通信协议相关部件和系统采购金额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
(三)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扶持计划
鼓励企业将具备突破性、先进性的装备整机(含系统)、核心零部件申请纳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
资助标准及费用范围为:事后资助,对研制符合首台(套)目录的产品的企业,按照两年内产品实际销售总额的20%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
(四)支持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扶持计划
面向装备全生命周期共性服务需求,加快关键性、紧缺性公共服务供给。支持建设机器人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机床加工工艺服务平台、精密仪器校准检测平台、轨道交通装备检测认证服务平台、医疗器械专业检测认证服务平台等。
资助标准及费用范围为:事后资助,对符合条件的平台,按照不超过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