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2025-06-04 17:01
名 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政策解读
文 号:
主 题 词:
为了规范行使我市住房和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确保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市住房建设局制定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现就《规则》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目的
(一)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健全行政裁量基准”的具体行动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基准”。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健全我市住房和建设系统行政裁量基准制度,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机关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必要出台我市住房和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二)落实上级部门关于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要求的重要举措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出要严格履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程序,按照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程序制定发布。为了落实上述工作要求,需按照规范性文件的程序,制定发布我市住房和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三)打造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现实需要
《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具体标准进行动态管理,并结合实际及时依法修订、废止”。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住房和建设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市民和企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深圳高质量发展,有必要出台我市住房和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和《深圳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
三、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
《规则》适用深圳市、区两级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城市更新主管部门。
(二)裁量权基准体系
《规则》所指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包括《深圳市住房和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和《深圳市住房和建设系统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5年版)》。其中,针对我市住房和建设领域需制定裁量空间及上级行政机关尚未制定裁量权基准的23部法律、法规、规章,共制定了264个裁量基准表格,形成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2025版)》。
(三)明确裁量阶次
根据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将裁量阶次分为“从轻”、“一般”、“从重”三个阶次,综合考虑违法行为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进行确定。
四、其他事项
《规则》自2025年6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