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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3-31 16:27

名 称:《深圳市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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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词:

《深圳市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5-03-31 【字体:

  一、重新制定目的

  《深圳市深基坑管理规定》(深建规〔2018〕1号,以下简称旧版《规定》)自2018年5月2日发布起,有效期为五年,目前已过期。

  旧版《规定》总共九章五十条,明确规定了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审查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测单位等深基坑工程相关责任方的具体职责,同时也对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经过几年的工程实践,旧版《规定》中的一些管理方式、方法和要求需进一步改进与补充。尤其是针对文明施工以及易引发事故的问题,有必要采取更为严格的管理措施,以此减少工程施工对周边居民和单位的影响,保障深基坑工程及周边环境的安全。

  二、主要修改内容

  重新制定的《深圳市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总结了近年来深基坑工程的实践经验,对深基坑管理方式、方法和要求予以改进和补充,针对文明施工和易引发事故的问题采取了更严格的管理措施。新《规定》基本沿用旧版的章节划分,分为九章、五十一条,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提高文明施工要求。近年来,我市深基坑工程规模持续扩大,周边环境愈发复杂,工程施工所引发的震动、噪声、扬尘扰民事件不断增多,深基坑工程周边的人居矛盾日益凸显。为降低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切实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新《规定》提出以下要求:其一,在深基坑工程施工前,由建设单位牵头,向周边相关单位和业主公示工程名称、性质、范围、工期以及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并针对周边相关单位和业主的意见,做好解释沟通工作,完善优化施工对周边环境影响的相关措施(第十二条);其二,在深基坑工程施工过程中,深基坑工程施工单位需严格落实文明施工要求,创新施工工艺,积极采用先进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震、降噪、防尘技术措施(第三十四条)。

  (二)增加监测管理措施。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以及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启用深圳市基坑和边坡工程监测预警平台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基坑边坡工程监测预警平台工作的通知》(深建质安〔2020〕14号)的要求,我市所有在监深基坑工程均应全部接入监测预警平台,并按要求上传数据以及完成报警闭合处理。新《规定》新增了监测相关管理措施:一是当深基坑安全等级为一级时,要求建设单位组织岩土工程专家和工程监测专家对监测方案进行专家评审(第十五条);二是监测单位应在深基坑工程施工前将监测信息上传至深圳市基坑和边坡工程监测预警平台,及时上传监测数据,并向相关单位提供与预警平台数据一致的监测报告(第四十五条);三是若施工单位监测数据与第三方监测数据存在较大差异,监理单位应及时报告,并组织各有关单位研究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监测数据差异(第三十七条)。

  (三)补充拆撑换撑内容。为规范深基坑工程拆撑换撑施工作业的风险管控,加强拆撑换撑施工的安全管理,新《规定》补充了深基坑工程拆撑换撑的相关内容:一是在拆换撑施工前,拆换撑施工单位应编制拆换撑施工专项方案,经深基坑工程和主体结构设计单位确认后,组织专家对施工专项方案进行论证(第二十八条);二是拆撑换撑施工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拆换撑专项施工方案及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施工,拆撑前施工单位应组织技术人员对作业条件进行检查,并对作业工人进行交底,确保做到先撑后拆(第三十一条)。

  (四)鼓励新技术推广应用。在确保深基坑工程和周边环境安全的前提下,加快科学技术向生产力的转化进程,推动深基坑工程领域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在深基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环节,相关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鼓励依法依规采用符合深圳市建设工程推广应用要求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第五条),为我市深基坑工程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持。

  (五)取消施工图审查内容。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做好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改革工作的通知》(深建规〔2020〕9号),自2020年7月1日起,深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含水务、交通)工程取消施工图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制,各项行政许可均不得将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作为前置条件。因此,新《规定》取消施工图审查内容,同时,启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系统,要求建设单位应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前,组织勘察和设计单位将勘察、设计成果(包括设计变更)上传至管理系统,施工现场使用的勘察、设计文件应与管理系统中的勘察、设计文件保持一致(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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