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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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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3-18 16:25

名 称:《深圳市建设工程工期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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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词:

《深圳市建设工程工期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5-03-18 【字体:

  为规范建设工程工期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工期,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市住房建设局决定对《深圳市建设工程工期管理办法》有效期予以延长,有效期延长至2028年3月26日。

  一、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建设工程工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作用意义

  《办法》填补了我市工程建设工期管理制度空白,有利于强化各方工期履约主体责任,防范因盲目压缩工期引发的质量安全隐患,对保障工程质量安全、规范工期管理行为、维护参建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三、主要亮点

  一是推行全过程工期管理。《办法》不局限于施工工期,着眼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将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造价咨询工期等工期重要组成部分纳入管理范畴。

  二是明确工期管理依据。《办法》建立了以定额为核心的工期管理体系,确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编制和发布工期定额,作为合理确定与有效控制工程工期的重要依据。

  三是细化工期管理原则。《办法》规定工期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优先、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环境保护的五大原则。

  四是确定工期管理目标。《办法》对建设工程工期的确定和调整做出明确规定,增加专家论证环节,同时明确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工期确定和控制的目标,从源头理顺工期管理,明确工期管理责任。

  五是防止随意压缩工期。《办法》制定针对性措施,重点解决实施阶段随意变更工程合同工期和不合理设置合同条款等问题,明确了工期起止日期的确定方法以及工期顺延条件,建立压缩或延误工期费用补偿制度。

  六是落实工期监督和管理。《办法》明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监督机构应在合同管理和现场管理等环节对工期的确定、执行与调整进行监管,建立了工期后评价制度,明确了监理的工期管理责任,落实了工期监督和管理。

  四、主要内容

  《办法》主体内容分为六章二十七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三章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造价咨询工期;第四章施工工期;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附则。具体内容详见《办法》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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