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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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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2-10 16:39

名 称:《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储备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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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储备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25-02-10 【字体:

  一、制定背景

  为规范粮食储备领域专项资金管理,市发展改革委按照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于2023年7月9日印发了《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储备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以下简称《原操作规程》)。根据国家、省储备粮管理最新规定和我市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粮食安全保障水平、规范储备费用管理,市发展改革委启动《原操作规程》修订工作,经广泛征求相关单位和社会工作意见、集体审议、市司法局审查等程序后,形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储备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以下简称《粮食操作规程》),已报请市政府同意。

  二、修订的必要性

  一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保障粮食安全战略部署的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粮食安全作为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党的二十大报告突出强调,要“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确保粮食、能源资源、重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我国粮食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统领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于2024年6月1日起施行。修订完善粮食储备领域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提高专项资金的安全和效益,是积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粮食安全战略的必然要求。

  二是为粮食储备费用的核算提供最新依据。按照《深圳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市政府储备粮储备费用实行定额包干制度。包干标准的核算须使用国家、省、市层面相关参数。目前,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及具体要求发生变化,相关参数随之发生变化,有必要修订完善《粮食操作规程》,为储备费用的核算提供最新依据。

  三、主要内容

  《粮食操作规程》共设四章、十八条、两个附录。包括总则、储备费用标准、储备费用拨付及监管、附则、自主轮换市级储备粮的储备费用标准附录、静态轮换市级储备粮的储备费用标准附录。

  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粮食操作规程》的制定目的与依据、费用来源、专户管理要求、轮换方式及储备费用总体原则。

  第二章储备费用标准,主要明确储备费用构成,包括资金占用费、仓库占用费、保管费、轮换费及价差四部分;明确市政府产权粮库出租给承储企业用于储存市级储备粮的,根据相关建设资金出资情况,确定仓库占用费等核算标准;并分别明确了自主轮换市级储备粮、静态轮换市级储备粮的储备费用标准。

  第三章储备费用拨付及监管,主要明确年度储备费用的计算方法,储备费用预拨的时间、比例、程序,结算的程序,以及储备费用的监管和绩效评价要求。

  第四章附则,主要规定《粮食操作规程》的适应性条款、解释权、施行日期和有效期。

  附录1自主轮换市级储备粮的储备费用标准,明确了构成此标准的资金占用费、仓库占用费、保管费、轮换费及价差的具体算法。

  附录2静态轮换市级储备粮的储备费用标准,明确了构成此标准的资金占用费、仓库占用费、保管费、轮换费及价差的具体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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