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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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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1-25 16:41

名 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圳市商事主体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续期的通知 》政策解读

文 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圳市商事主体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续期的通知 》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4-01-25 【字体:

  一、续期说明

  《深圳市商事主体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深市监规〔2021〕2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21年1月20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管理办法》为电子印章在全市营商环境优化、政务商务移动化服务以及跨区互认互通等应用提供了很好的制度支撑和保障作用。现《管理办法》即将届满,拟继续实施内容不做修改,自2024年1月21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

  二、背景依据

  一、《管理办法》依据《电子签名法》、《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实物印章管理规定)、《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规定研究制定,在国家层面尚未出台商事主体电子印章管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明确了电子印章的种类和使用效力,厘定了各部门的管理职责,确定了存量和增量印章电子化的具体操作办法,建立了电子印章应用平台管理运营机制,对深圳市先行推广商事主体电子印章应用,深化全市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提供了制度支撑作用。

  二、《管理办法》出台以来,一直为深圳市商事主体电子印章推广应用提供了科学严谨的法律法规依据。全市商事主体电子印章在营商环境优化、政务服务和商业领域移动化服务、大湾区跨区域互认互通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应用成效。目前全市商事主体电子印章已打造近200个应用场景,重点在银行、保险、电商、房地产、物流、批发等重点商业领域提供服务申请、金融办理、保险办理、电子合同、委托协议、房地产评估等多种应用服务,同时实现了与北京、上海、港澳地区互认互通。

  三、任务目标

  确保全市电子印章应用推广工作持续运行,继续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助推全市数字政府建设营商环境优化,不断拓展数字化应用的广度和深度。

  四、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包含六个章节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总则,明确管理办法的总体目标,规定商事主体电子印章的定义及使用范围等;二是系统建设与管理,提出系统建设以及相应的数据存储、传输以及管理等要求;三是申请与制作,细化商事主体电子印章申请的流程、材料及制作要求;四是管理与使用,明确了商事主体电子印章申领使用、换证变更、失效注销以及保管要求;五是信息安全,强调了系统安全、密码保护、信息保密等要求;六是附则,描述了管理办法相关法律责任、名词解释和解释权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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